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晴隆县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检察业务培训并宣讲“八号检察建议”
  本报讯(侍红丽 记者 任莉)3月23日,黔西南州晴隆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波受邀在晴隆县行政机关应诉能力培训会上,对晴隆县53个县直部门、乡镇(街道)主要负责同志就检察公益诉讼相关知识开展专题培训并对“八号检察建议”进行宣讲,积极助推晴隆县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能力和行政应诉能力提升。
  黄波以“汇聚法律监督力量助推法治政府建设”为主题,围绕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主要流程,分析行政机关如何在诉前立案调查、诉前磋商、收到检察建议等环节主动纠正违法行为、依法全面履行职责,从而避免被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或避免败诉。
  宣讲中,黄波围绕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的诞生和发展、监督领域、工作理念等方面内容进行讲解,加深行政机关对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理解和认同,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最大的价值追求是双赢多赢共赢,是在党委领导下共同维护国家公共利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同时,黄波通过梳理总结近年来党委政府对公益诉讼工作支持鼓励,强调公益诉讼工作不仅仅是检察机关单打独斗,立案或者诉前检察建议发出后,问题整改解决需要各方协作配合,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既是监督与被监督关系,更是协作配合的关系等,进行了全面深入的专题培训。
  “晴隆县人民检察院将以《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检察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监督职能,强化法治‘共同体’意识,推进法治政府和社会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黄波认为,应该摒弃“零和博弈”错误观念,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理念,提升检察人员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专业作风、专业精神,主动加强与各单位联系,共同研究解决问题方案,促进和帮助行政法机关、执法司法部门更好履职,更好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此外,黄波还对最高检发出的“八号检察建议”进行了宣讲。指出“八号检察建议”是最高人民检察院针对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向国家应急管理部制发的安全生产溯源治理方面的检察建议,其目的是督促协调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有效推进安全生产溯源治理,共促安全生产治理水平的提升。
  通过此次培训,进一步加深了行政机关对检察公益诉讼的理解和认同,传递了公益诉讼双赢多赢共赢的价值追求和共同维护国家公共利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目的和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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