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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仁市检察院
立足检察职能助推基层安全生产溯源治理
  ■ 潘琴琴
  安全生产,重于泰山。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落细最高人民检察院“八号检察建议”,黔西南州兴仁市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依法能动履职,多措并举助推基层安全生产溯源治理。
  提高政治站位,迅速安排部署。兴仁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赵鸿主持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并向各部门提出具体的贯彻落实意见。赵鸿指出,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发展稳定大局,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落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落实“八号检察建议”为契机,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最高检的工作部署上来,对标对表将检察建议内容落地落实落细。切实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以更好的检察履职推动解决党委政府关心、人民群众关注的重要领域安全问题。
  以公益诉讼检察护卫安全生产。该院依托公益诉讼检察深化对“安全生产守夜人”“迎新春、检护航”专项工作中已办理的飞线充电、烟花爆竹、共享电动车驾乘、窨井盖顽疾、道路交通等安全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实施“回头看”,厘清监管职责,避免“九龙治水”乱象。此外,该院积极与兴仁市应急管理部门开展协商座谈,抄送“八号检察建议”的同时,就下一步工作中的线索移送、定期会商、信息通报等问题达成初步意见,服务保障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职的同时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以推动形成完善的安全生产综合治理格局。
  走访宣传,助力企业合规建设。结合大走访活动,该院检察长带头,深入辖区知名企业贵州苗西南饮品有限公司实地走访,就企业生产水源安全、车间机械安全以及车辆运行安全等问题与企业负责人进行座谈,向企业方传达“八号检察建议”出台的背景和主要内容,指出当前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存在的抓早抓小苗头意识不强、措施不力、监督职责不清等突出问题,要求企业构建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落实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增强“风险即危险”“隐患即事故”的责任意识,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重抓前端、治未病,加大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力度,防患于未然,有效避免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并向企业提出了防范安全风险的建议。以检察能动履职切实促进企业合规建设和安全生产溯源治理。
  加强行刑衔接,筑牢安全生产“警戒线”。该院依托刑事检察工作,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工作的有效衔接,共同推动完善监管关口前移。对行政执法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行政处罚案件跟踪督促整改,避免“一罚了之,以罚代刑”等降格处理现象发生。下一步,该院将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典型案例的宣传工作,实现重大责任安全事故罪提前介入侦查全覆盖,对涉及重大安全事故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从严从重追责。以更优能动履职提升安全生产刑事案件办理质效,筑牢安全生产“警戒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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