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数字报首页
版面导航
第01版:头版
第02版:要闻 综合
第03版:基层 一线
第04版:区域 行业
标题导航
立足检察职能助推基层安全生产溯源治理
晴隆县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检察业务培训并宣讲“八号检察建议”
普安县检察院深入企业宣讲“八号检察建议”
图说新闻
贞丰县检察院开展“美好生活·志愿黔行”学雷锋日主题活动
安龙县检察院三举措做实行政检察
普安县“护未联盟”工作室开展法治宣讲进校园活动
图说新闻
兴义市检察院助农民工追回50余万元执行款
版面概览
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4版
首版
上一版
下一版
末版
发布日期:
文章标题
文章内容
文章作者
上一篇
下一篇
字体:
放大
缩小
默认
普安县检察院深入企业宣讲“八号检察建议”
本报讯(戴胜 记者 任莉)日前,黔西南州普安县人民检察院到普安县楼下镇嘉龙煤矿开展安全检查工作,宣讲最高人民检察院“八号检察建议”精神,促进煤矿企业安全健康发展。此次宣讲活动由普安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国刚带队,县工科局、应急管理局、楼下镇政府相关负责人参加。
检查组一行查看了煤矿监控视频系统,详细询问井下工作情况,调阅出入井登记表,并进入矿井实地查看井下工作情况。随后,组织煤矿矿长、驻矿安监员及部分煤矿工作人员召开座谈会。
会上,国刚详细解读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精神,指出目前一些事故发生的原因主要是监管权责不清、责任不明及抓小苗头意识不强、措施不力等问题,并就如何落实好“八号检察建议”精神,促进企业安全健康发展提出要求:要深刻汲取贞丰县龙场镇三河顺勋煤矿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意识,筑牢安全生产防线;要进一步强化风险隐患排查,防患于未然;要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和机制,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落到实处;要守牢“绿色门槛”和“法律底线”,统筹做好企业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座谈会上,嘉龙煤矿矿长唐渊表示,煤矿企业将严格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和省、黔西南州、普安县关于安全生产的要求,进一步落实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从源头抓好安全管理工作,做好风险管控和排查,积极改善井下工作环境,确保职工人身安全。
普安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徐金,县工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煤管中心主任余奎和楼下镇副镇长李飞分别发言,均表示要深入贯彻落实“八号检察建议”精神,履行好监管责任,以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分享到
微信
QQ好友
QQ空间
新浪微博
0
贵州省互联网出版业务许可证:黔新闻出网版准字第046号黔ICP备05003182号-1 Copyright @ 2003-2015 FZSHB.CN 法制生活网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制生活报主管主办 技术支持:
锦华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