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瓮安县检察院开展集中不起诉训诫宣告
  本报讯(秦啟安 肖立宪)近日,黔南州瓮安县检察院依法对一起聚众斗殴案的6名涉罪未成年人开展集中不起诉训诫宣告和帮教,指定辩护律师、瓮安县关工委工作人员、社区服务工作人员、被不起诉人及其监护人参加帮教会,相关人员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面对面思想交流、训诫和谈心谈话。
  帮教现场,承办检察官对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进行详细阐释,考虑到6名犯罪嫌疑人犯罪时均系未成年人,具有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轻微等从轻、减轻情节,自愿认罪认罚等法定和酌定情节,且6人均为在校生,根据案件的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从有利于未成年人学习角度出发,决定对6人作不起诉。
  随后,检察官对6名犯罪嫌疑人进行公开训诫,提醒他们要深刻认识到打架斗殴不仅影响本人及家庭,也可能给他人及其家庭带来难以磨灭的伤害,影响社会稳定。同时,与会人员根据案件情况对不起诉未成年人进行释法说理和心理疏导。针对几名监护人教育失职的问题,检察官联合关工委、辩护律师对监护人进行亲职教育,让监护人清醒认识到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几名监护人均保证,以后将与孩子好好沟通,认真倾听孩子心声,切实履行好监护职责,强化对孩子不起诉后的教育、监管。6名涉罪未成年人也当场表示,已经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和打架斗殴行为的危害性,一定会珍惜来之不易的机会,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回报父母、回报社会。
  瓮安县检察院此次对6名涉罪未成年人开展的集中不起诉训诫宣告和帮教会,对涉罪未成年起到了深刻的警示和震慑作用,也让家长深刻认识到家庭监管的重要性,更是全面响应与落实最高检“少捕慎诉”司法理念的体现,让刑事司法更有温度,让法律温暖人心,也为失足的少年点亮了一盏心灯,引领他们回归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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