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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义市检察院:主动接受监督提升履职能力
■记者 任莉
“之前的水泥地面已经恢复成泥土地,种下的这些大大小小的树苗基本也都成活了,大的这些长得不错,小的这些苗也都种活了。”“十年树木,百年树人。补种的这些树长成是需要一定时间,不知道这些恢复的土层深度怎么样?”“找根棍子来扒开看看。”……
这是日前黔西南州兴义市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在对一处复垦复绿土地上栽种林木的存活情况进行现场查看时的对话。
时间倒回今年3月15日,兴义市检察院召开检察队伍教育整顿第一次座谈会。当天,出席会议各方代表对检察机关的工作都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建议,其中参会的人大代表还提供了违法占地、滥伐林木的公益诉讼线索,兴义市检察院高度重视,随即组织办案检察官对线索进行调查核实。
办案检察官经过多方走访调查,发现涉案人员胡某甲、胡某乙在兴义市桔山街道办酸枣社区五组处,在未办理相关行政审批的情况下,滥伐林木0.76立方米,违法开挖土地1318.09平方米,其中被硬化土地381.75平方米。办案检察官随即对相关证据进行固定,并向兴义市林业局、兴义市自然资源局发出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兴义市林业局、兴义市自然资源局收到检察建议后,积极履职,对胡某甲、胡某乙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作了相应的行政处罚,责令二人缴纳1.2万元罚款,在原地进行复垦复绿,补种滥伐林木株数3倍的树木。
11月29日,办案检察官对胡某甲、胡某乙栽种林木的存活情况进行现场查看,二人补种的林木存活率较高,部分长势良好。11月30日,兴义市检察院将案件处理结果及时向人大代表进行反馈,人大代表听取案件办理情况后,对兴义市检察院工作开展情况予以充分肯定。
“人大代表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行使国家权力。我们通过主动邀请人大代表走进检察机关视察工作、参加公开听证等方式,自觉接受人大代表的监督,充分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积极拓展公益诉讼案件办理领域,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不受侵害。”兴义市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刘国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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