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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阳县一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案执行完毕
  本报讯(李杨)“法官,我已准备好赔款,马上到法院付给对方。”近日,被执行人王某荣在得知其银行账户被依法冻结及未按期给付赔款还要计算利息时,将17万元赔款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1849元交到了申请执行人刘某红、宋某敏的手中。
  2020年11月17日,刘某学因身体不适在王某伦处看病后不幸离世,刘某学家属和王某伦因此产生纠纷。2020年11月18日,经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双方自愿就民事赔偿达成协议,由王某伦赔偿刘某学家属各项损失25万元,赔偿款分三期支付;王某伦的胞弟和两个儿子对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20年11月19日,经双方当事人申请,遵义市绥阳县法院作出裁定确认该调解协议有效。然而,王某伦未按期履行法律义务,其胞弟和两个儿子均未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还有17万元尚未赔付。今年6月8日,刘某学家属向绥阳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急申请人之所急,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迅速采取冻结银行账户及纳入失信名单等强制执行措施,责令四名被执行人连带清偿赔款并承担迟延履行利息。
  “不仅要赔偿本金,还要日复一日地计算利息,迟一天赔款就要多付一天利息……”“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对工作和生活造成严重影响和限制,被冻结的账户存款会被依法划拨……”被执行人听从了执行法官的忠告,不再选择逃避债务,鉴于连带清偿责任人王某荣代其兄王某伦履行全部赔款,申请执行人同意放弃了部分迟延履行利息。
  近日,刘某学家属在法庭上拿到了沉甸甸的赔偿款及利息共计171849元,这起经司法确认的调解协议案件得以迅速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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