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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检察机关深入参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社会综合治理法律监督问题探析
——以N县检察机关近三年办理未成年人犯罪起诉案件为视角
   ■ 刘员
  未成年人犯罪是全社会关注的焦点、难点问题,是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现象。笔者以N县检察院办理2018-2020年未成年人犯罪起诉案件为视角,对检察机关在未成年人保护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研究,并提出个人意见,以期为新时代检察机关深入参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社会综合治理,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尽绵薄之力。
   一、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基本情况
  2018年-2020年,N县人民检察院共受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61件423人,向同级人民法院移送起诉185件280人,其中,2018年起诉28件49人,2019年起诉67件94人,2020年起诉90件137人,2019年犯罪人数同比上升91.8%,2020年犯罪人数同比上升45.7%。从数据上来看,未成年人犯罪数量在连续多年下降趋于平稳后有所回升。未成年人犯罪,其社会负面影响性非常大,不仅危害其家庭和自身成长,而且破坏了社会关系。检察机关肩负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局的职责,应当找准参与未成年人保护社会综合治理的切入点,充分发挥检察职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家庭、校园和社会环境。
  二、检察机关深入参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社会综合治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检教联动合力不强。检察机关与教育部门之间的协作,多为针对在校学生开展法律宣传教育,重点是向学生普及法律知识,对学校老师的法治意识培养重视程度不够,检察机关在协助学校开展校园周边联合整治、校园进出管理、校园安全保卫等内部管理方面不够深入、细致,检教之间的协作配合还有一定的上升空间。
  (二)普法宣传方式单一。检察机关针对未成年人普法宣传工作存在法律知识普及率低,覆盖面不广,宣传形式老套单一等情形。有的仍旧停留在宣传手册、宣传单、报纸、电视、杂志等传统媒介上,而忽略了大数据和新媒体应用,有的虽然建立了“两微一端”平台,但宣传内容多为工作做法、经验,普法内容没有互动性、针对性和趣味性,较为单调。
  (三)教育矫治力度不够。《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遵循“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但在司法实践中,针对涉罪未成年人矫治参与的部门较多,社会矫治合力不够,一些家庭中父母忙于生计在外务工,缺乏配合,造成矫治效率不高、效果不好。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开展不足,心理疾病根治效果不佳,容易再次产生犯罪。
  (四)未检队伍建设不佳。司法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下,基层检察院大力推进内部整合改革,将原内设机构进行精简整合。以N县检察院所在的市县两级院为例,有的县级院单独设置独立未检部门,有的院将未检工作设置在刑检部门,安排专人履行未检职能,存在人员数量不足,专业人才匮乏,素质参差不齐等情况,未检工作专业化程度不高,未检队伍建设较为薄弱。
  三、检察机关深入参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社会综合治理的构想
  (一)深化检教协作配合力度,形成保护未成年人合力。一是加强学校教师法律培训。再由老师把法律知识融入到对学生的课堂教学,对学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升学生法治意识,做到知法、守法、自我保护。二是加强校园周边联合整治。联合学校对周边的生活环境、治安状况、隐患进行调查分析,强化校园周边巡控力度,对公安、文化、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加强对学校周边的网吧、游戏室、文化书摊、小旅馆等场所检查监管。三是加强校园内部管理监督。联合学校加强学校师生管理,排除安全隐患,督促学校对校外人员进入校园进行登记管理,加强校园学生宿舍、教室等区域视频监控,预防“校园暴力”“校园霸凌”事件发生。
  (二)多种形式开展普法教育,提升未成年人法治意识。一是建立预防未成年人犯罪3D网络警示教育基地。通过建立3D网络警示教育基地,让未成年人这一特殊群体更加直观、便捷、方便地接受警示教育。二是建立网络法治云课堂。检察机关结合所办案件,精心编排录制内容丰富的法治课堂短视频,向老师、家长、学生推送,营造良好的学法氛围,使学校师生及家长学法、知法、守法,增强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三是建立网络法治宣传、法律咨询、帮教平台。延伸检察触角,建立融合法治宣传、法律咨询、帮教等检察业务于一体服务平台,解决未成年人遇到的各种法律问题,为未成年人提供高效、便捷、一站式法律服务。
  (三)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开展未成年人矫治工作。一是借助外部力量,提升矫治效率。检察机关加强与社区、妇联、共青团、关工委等相关职能部门衔接,整合社会力量参与到涉罪未成年人矫治工作中,共同构筑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综合治理体系。二是联合家庭成员,提升矫治质量。检察机关以“检察督促令”的形式督促监护人积极履行监护职责,联合家庭开展涉罪未成年人矫治,用亲情热度温暖未成年人迷途的心,勾起忏悔之情,激荡他们回归新生。三是开展心理疏导,提升矫治效果。检察机关探索建立“未成年人心理健康中心”,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心理咨询和心理辅导,让其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从内心深处触及灵魂,逐步走出心理阴影,在接受法律制裁的同时,更好地融入社会、健康成长,避免再次犯罪。
  (四)着力强化未检队伍建设,促进未检工作专业化发展。一是提升未检业务学习。开展形式多样的观摩庭、示范庭等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活动,组织未检干警参加业务能力提升培训。通过学习,补齐短板,进一步增强未检业务技能,提升业务水平及执法素能,提高未检办案人员专业化水平。二是设置独立未检机构。通过设置独立的未检机构,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和司法资源有效整合起来,实现“专业化”和“集约化”,提升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综合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三是强化未检办案力量。优选一批熟悉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法律水平过硬、办案经验丰富、具备亲和力的干警到未检部门工作,充实未检办案力量。
  (作者单位系纳雍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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