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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回检察制度发展现状浅析
  ■ 郭庆 许亚岚
  摘要:自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召开以来,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入关键时期,随着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推进,巡回检察制度作为我国刑事司法工作中的重要制度也在不断的创新和发展。因此,本文围绕巡回检察制度现状及发展趋势展开分析,并探讨了完善巡回检察制度的对策。
  关键词:巡回检察;制度创新;检察机关
  引言:在建设法治国家的时代潮流下,我国巡回检察制度得以逐步完善和不断改革创新。在此过程中,想要进一步提高巡回检察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必须要加强对于刑事执行检察和驻派检察工作的关注,结合新时期、新形势特点,以及监狱巡回检察工作的实际情况,完善和创新巡回检察制度,提高巡回检察水平。
  一、巡回检察制度发展
  (一)巡回检察改革逐步推进
  我国推行政策或者执行国家相关决定的主要策略就是先在部分地区进行试点,在经过试点之后,总结经验教训,并结合各地实际情况逐步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巡回检察改革也是如此,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20年开展全国首次跨省交叉巡回检察,执行“驻派+巡回”的监狱检察新模式。当前,新的巡回检察模式已经在全国范围内逐步落实。巡回检察制度的发展和改革对于我国法律监督水平的提高和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二)巡回检察方式发生转变
  巡回检察制度的改革不仅仅使得巡回检察在制度和模式方面发生了一定程度的改变,而且还逐步改变了巡回检察方式。传统巡回检察,工作的重心在于办事,而新时期背景下的巡回检察则更加重视办案环节。在“驻派+巡检”新模式下,不断吸取经验教训,结合试点地区的有效执行策略,建立新的监狱检察模式,强调问题导向,督促和落实监狱整改工作,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的作用。
  (三)巡回检察衔接有效落实
  新时期背景下的巡回检察更加重视“驻派”和“巡察”的作用,巡察的重点在于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进一步提高巡回检察与驻派检察衔接的有效性和合理性。对此,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了监狱巡回检察规定以及监狱检察工作目录,以此明确巡回检察工作的内容、重点改革方向以及执行方法等,进一步提升了巡回检察工作的规范性、标准性以及制度性。进一步确保巡回检察制度改革的有效落实,及时发现巡回检察过程中的问题,并确保能够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优化和调整,对于其中违法违规等情况进行书面纠正以及整改回复。
  (四)巡回检察成果不断扩大
  巡回检察制度改革之前,我国监狱检察主要采用的是驻派的方式,因此在执行的过程中会受到不同系统的影响,而且很多立法和规定缺乏更新和优化,导致一些条款和管理办法中的规定存在一定出入,给监狱检察工作的完善和提升带来一定阻碍。新时期背景下,不断完善和整改巡回检察工作模式,更新了我国法律监督理念,强调各个部门、机关之间良性有效的沟通和协作,不断完善巡回检察制度,从传统单赢局面转变为多赢共赢。
  (五)巡回检察机制得以完善
  在巡回检察试点工作的努力之下,我国在监狱检察方面积累了大量的经验,随着巡回检察制度在全国范围内的逐步推行和有效落实,极大地提高了我国监狱检察水平。推动了监狱检察机制的完善和发展,使得监狱管理和法治监督更加规范、合理、科学、有效。促使我国监狱检察机制从传统单纯的内部控制管理局面转向内外全面管理和完善方向,不仅为提高巡回检察水平提供了良好的环境,还进一步提升了我国监狱检察工作水平[1] 。
  二、加强巡回检察的建议
  (一)积极总结经验健全巡回检察工作
  试点策略的主要作用在于尝试新的改革方向和政策执行情况,为后续政策和制度的推广使用积累丰富的经验,奠定良好的基础。因此,在制度改革试点的过程中,各地区和单位需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以及巡回检察制度的落实情况,不断总结经验、教训,积极发现制度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并及时向上级汇报巡回检察的实际落实情况和执行情况,做好信息沟通交流工作,为上级领导制定巡回检察策略、调整思路提供可靠的信息支持。此外,还需要结合当前监狱巡检工作实际情况,做好长远规划,对监狱当前的工作情况进行科学、合理、客观地评估,并做出预见性判断。
  (二)优化巡回检察方式
  为进一步确保巡回检察工作的有效落实和开展,还需要优化巡回检察方式。首先,要提高巡回检察的机动性,不定期开展巡察工作,积极总结经验、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其次,强化地毯式巡察,强调细节管理,做好日常管理和监督工作,全面排除监狱监管过程中的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再次,合理制定集中巡察、重点巡察方案,做到日常巡察和重点巡察有机结合。最后,以问题为导向,做好阻击巡察,使得巡察工作更具针对性以及实效性。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第一、结合当地实际情况,优选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各个方面较为优秀的专业人才,建立巡回检察人才库,提高巡回检察工作的专业性。第二、采用动态模式进行队伍的调整和管理,结合实际情况从人才库中挑选检察人员组成巡察工作组。第三、积极聘请业内专家建立咨询委员会,为巡回检察工作提供专业支持。
  (四)完善巡回检察机制
  巡回检察机制的完善和健全还需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合理安排常规以及专项巡察工作,使二者能够充分发挥出自身优势,并具备一定的灵活性;第二,以动静结合的方式展开巡回检察工作,一方面要突出巡回检察的动态性和常态性,另一方面还需要加强培训学习和重点区域巡察,做好静态巡察工作[2] 。
  结束语:在新时期背景之下,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织结合当前社会发展以及巡回检察实际情况对巡回检察制度进行了新的改革,想要进一步提升我国巡回检察工作水平,不仅要积极总结经验,还需要优化检察方式和机制,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相信随着巡回检察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创新,我国巡回检察将会取得更好的效果。

参考文献:
  [1]鲁常山.以政治改造为重点开展巡回检察的探索与思考[J].中国检察官,2019,000(023):6-8.
  [2]付伟成.探索建立派驻检察与巡回检察相结合的看守所新型检察模式[J].法制与社会,2019(33):160-161.
  (作者单位系纳雍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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