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长征红色文化司法保护暨“会师柏”司法保护活动启动仪式在铜仁印江木黄镇会师广场举行,铜仁市法检两院主要负责人共同为“长征红色文化司法保护实践地”揭牌,用司法力量为这棵红色古木、革命遗存筑牢法治屏障。 (铜仁中院供图) ■记者 杨情丽
赤水河畔,青杠坡战斗遗址的纪念碑静静矗立;乌江岸边,红军强渡天险的指挥部旧址历经风雨。这些散落在贵州山水间的长征文化遗产,是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宝贵资源。今年是中国工农红军长征胜利90周年。九十年前,红军在贵州活动时间最长、活动范围最广;九十年后,如何让这些遗址遗迹免于损毁、免于侵占、免于遗忘?
法治如根,深植红土;精神如炬,代代相传。贵州法院没有停留在“就案办案”,而是以4个红色资源司法保护基地、1个法官工作站、6份司法保护令为支点,以专业化审判筑基、以协同共治聚力、以传承精神铸魂,推动长征文化遗产司法保护从分散走向系统、从事后走向事前、从单一走向多元。一条从审判到协同再到传承的保护路径,在黔山秀水间渐次铺展。
专业审判筑基——
让保护有专门力量、有规则可循
长征文化遗产保护涉及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多种手段,分散审理容易导致裁判尺度不一、保护合力不足。贵州法院首先从审判体制破题:在全国率先将长征文化遗产保护案件纳入环境资源司法保护范围,推动相关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归口环境资源审判机构审理。
“这并非简单的案件归类,而是基于对‘环境’内涵和外延的深刻把握——长征文化遗产与其周边环境不可分割,遗址设施与自然风貌需要协同保护。”贵州高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李丽坦言。
在此基础上,贵州法院形成“1937”环境资源审判格局:省高院环境资源审判庭、9家中院环境资源审判庭、37家基层法院环境保护法庭,实现9个市州全覆盖。遵义中院进一步明确习水法院、凤冈法院集中管辖红色资源司法保护案件,服务保障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习水法院在隆兴镇红军长征渡口设立法官工作站,把司法保护延伸到遗址一线。遵义中院还印发《关于全面加强遵义红色资源司法保护的意见》,提出13条举措,并与播州法院共同形成《红色资源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例研究》调研报告,为类案办理提供理论支撑。
专业化审判的效果,在具体案件中得到印证。遵义红军烈士陵园内曾存在违法占道经营现象,摆摊设点、大声喧哗,与烈士陵园庄严、肃穆的氛围格格不入。遵义中院依法审理该案,对违法行为予以制止,恢复了陵园应有的环境和氛围。案件标的不大,却鲜明传递出一个信号:长征文化遗产保护无小事,司法保护必须“保护第一”、寸步不让。
协同共治聚力——
让多元主体共护长征文化遗产
深秋的青杠坡战斗遗址,战壕遗迹与纪念碑、烈士墓静立山间。8月,习水法院、检察院联合在这里发布司法保护令,明确禁止在遗址范围内刻划、污损、损毁纪念碑、烈士墓、战壕遗迹、标识标牌等革命遗存。长征文化遗产保护是系统性工程,非司法机关一家所能完成,贵州法院的破题从“联”字开始。
习水法院的探索是一个缩影。县内,该院与文旅、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当地政府等单位签订协同管护备忘录,联合巡查、隐患处置、线索移送、联动修复从偶一为之变为常态动作。县外,该院与四川古蔺县法院等单位共同构建“四渡赤水红色资源跨省‘司法+行政’联动保护”机制,联合发布《四渡赤水红色资源保护倡议书》,推进平台共建、信息共享、人才共育、执法联动、监督协同。青杠坡战斗遗址与土城渡口、四川古蔺红色遗址由此串连成线,跨区域一体化保护从理念落地为实践。长征路线本就不受行政区划限制,司法保护理当跨省延伸——这是对历史事实的尊重,也是对保护规律的把握。
据悉,这样的“联”,在贵州法院有两个维度:一是主体之间的联合,二是手段之间的接续。
主体联合,德江法院与文旅局、住建局等部门构建文物和文化遗产执法司法保护协作机制,为红色文化遗址的信息共享、线索移送、专业支持打通固定通道。
手段接续,预防性司法重在把违法行为挡在发生之前。江口法院在磨湾红军会师旧址发布保护令,禁止在建筑物上刻划、涂污、损毁陈列物品;锦屏县法院、天柱法院联合检察机关、行政机关,针对河口乡塘东村“红军林”发布古树名木司法保护令,守护这片见证长征历史的绿色遗存。
传承精神铸魂——
让红色资源“活”在当下、浸润人心
保护长征文化遗产,最终是为了传承长征精神。贵州法院没有把保护停留在“封存式”守护上,而是推动司法保护与法治宣教、矛盾化解、红色文化传承相融合。
镇宁弄染村见证了中央红军长征时与陆瑞光烈士“弄染结盟”的光辉历史,是党的民族政策实践的重要见证地。镇宁法院在弄染村设立陆瑞光烈士革命活动遗迹红色资源司法保护基地,坚持保护与传承并重、司法与宣教融合,依托基地常态化开展红色法治宣传,推动保护理念进乡村、进学校、进社区。基地既是保护阵地,也是宣教课堂,让群众在红色故事中理解保护的意义。
在黎平县高屯街道少寨村,有一座长征期间当地村民自发搭建供红军通行的“红军桥”。黎平法院把巡回调解搬到红军桥头,将司法服务设在红色遗址、群众身边,与当地调解员一起讲述长征故事,以案释法、以理服人、以情暖心,成功化解邻里纠纷。法理情理相融,红色故事浸润人心,矛盾纠纷在红色沃土上就地消融。
战壕犹在,江水长流。贵州法院用审判职能守护的不只是这些不可再生的历史遗存,更是它们承载的历史记忆和精神内核。以专业审判筑基、协同共治聚力、传承精神铸魂,贵州法院将继续坚持保护第一、合理利用、文化传承,依法惩治破坏长征文化遗产违法犯罪行为,落实预防性、恢复性司法理念,探索保护令、禁止令、先予执行等司法措施,把保护与传承红色基因更好结合起来。
保护有力度,协同有广度,传承有温度,长征文化遗产在法治守护下熠熠生辉,长征精神便有了代代相传的依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