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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农药经营秩序 筑牢农产品安全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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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山检察院以公益诉讼推动农药行业系统治理——
规范农药经营秩序 筑牢农产品安全防线
■记者 罗翔 通讯员 韦恩伟
“现在农药经营都亮证经营,流动摆摊的不见了,我们买农药更放心了。”近日,独山县人民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益心为公”志愿者、人民监督员等,对农药经营专项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实地走访乡镇农资经营店和赶集点位后,大家看到辖区农药销售不规范现象得到有效遏制,经营秩序持续向好,在场种植户纷纷点赞。
独山县近年来着力建设“全省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先行区”,建有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基地6个,拥有59个500亩以上连片农业种植坝区。2025年蔬菜种植面积达31.5万亩、产量72.3万吨,农产品远销广东、香港、澳门等地。伴随种植规模持续扩大,农药需求量逐年增长,部分经营主体受利益驱动,在未取得限制使用农药经营许可的情况下,私自售卖“克百威”“溴敌隆”等禁限用农药;部分流动摊贩借乡镇赶集日摆摊售药,农药来源不明、质量无法保障,既扰乱正常经营秩序,也给农产品质量安全埋下隐患。
2026年1月,贵州省两会期间,省人大代表在审议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时提出“加强对禁限用农药生产、销售和使用等方面公益诉讼监督力度,助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独山县人民检察院迅速对接相关部门,调取农药经营许可台账、禁限用农药名录、经营主体购销台账等数据,依托公益诉讼法律监督模型筛查出异常线索200余条,并结合实地走访核查和志愿者反馈情况,初步查实部分农药经营主体存在无证经营禁限用农药、流动销售农药等违法情形。3月,该院依法对相关部门立案调查。
立案后,办案人员通过调查发现,该县农药销售秩序混乱,暴露出基层农药经营监管存在薄弱环节。“农药经营行业必须系统治理,才能从源头防范农药经营使用风险,切实保障粮食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承办检察官在与相关部门磋商时明确表示。
然而,该部门在回复中表示未发现任何流动经营现象。这让承办检察官陷入困惑:明明前期调查时,各乡镇集市流动摆摊销售现象普遍存在,为什么该部门却没有查到?经过细致审查回复材料,检察机关发现,该部门对流动经营的检查均在下午3点后开展,但流动经营主体普遍于下午2时前结束营业,且所售农药摆放位置较为隐蔽,由此导致其不能及时发现问题。
为进一步厘清监管职责、评估公益损害风险,2026年6月,该院邀请相关行政部门、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等召开公开听证会,围绕无证销售禁限用农药、流动销售农药等违法情形及监管履职情况听取各方意见。与会人员一致认为,涉案农药经营乱象尚未全面整治,公益损害风险仍然存在,应当依法加强监管。7月,该院依法向相关行政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全面查处各类违法经营行为,排查辖区农药经营主体,加强宣传引导,规范市场经营秩序。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行政部门立即部署农药经营专项治理行动,打出一套行业整治“组合拳”。两个月内,共出动执法人员85人次,对无证经营农药、超范围销售禁限用农药等违法行为立案查处,累计罚款16500元;排查发现流动销售行为4起,对3起情节轻微的予以批评教育,对1起情节较重的立案查处,罚款5000元并没收涉案农药。同时,对辖区105家农药经营主体进行集中约谈,通过案例警示、政策解读引导经营主体规范经营;多渠道开展宣传培训,通过官方公众号发布禁限用农药名录,深入乡镇开展现场培训,覆盖从业人员463人,有效提升经营主体守法经营意识。
该案的办理推动形成人大监督、检察监督与行政监管同向发力的治理格局,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规范一业”的监督效果。下一步,独山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紧盯农产品质量安全重点领域,深化公益诉讼监督成效,用法治力量护航当地特色农业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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