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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公益诉讼护一方之益
——盘州检察院依法履职助推生态文化产业保护
  ■通讯员 解娇颖
  在盘州,生态屏障、特色产业、历史文脉交织共生。近年来,盘州市人民检察院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运用遥感取证、公开听证、专家咨询等举措,通过磋商、检察建议联动各方凝聚合力,有效化解一批公益问题,为生态保护、文化传承与产业发展同频共振贡献了检察力量。
  珠江上游的乌蒙大草原,是西南稀缺的喀斯特草原。伴随旅游升温,游客无序踩踏、车辆乱行、超载放牧等问题不断累积,草原渐显荒漠化迹象,景区饮用水源安全也随之亮起警示。因问题复杂、涉及面广,经报六盘水市人民检察院,两级检察机关组成办案组,综合运用无人机航拍与水质检测等手段,结合卫星遥感图像比对历年草原退化情况,锁定生态受损事实,通过制发检察建议推动多家职能部门凝聚合力,履行监管修复职责。
  相关部门高度重视,随即协同划定游客承载上限、推行车辆预约限流,规范骑乘放牧,播草修复、加固水源防护。经过持续治理,草原土壤环境明显改善,饮用水质稳定达标,高原草原重新焕发生机。结合案件暴露的深层治理短板,市县两级检察院配合人大开展立法调研,系统梳理草原司法保护实践,围绕《六盘水市乌蒙大草原景区保护条例(草案)》积极建言献策。该条例于2024年12月1日正式施行,为草原常态化长效管护夯实法治保障。
  生态屏障恢复的同时,检察公益的目光也投向特色产业。“盘县火腿”作为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带动群众增收的“金字招牌”。然而一段时间内,农残管控、地理标志冒用、包装标识等环节存在薄弱之处,既损害品牌声誉,也埋下食品安全隐患。检察官深入生产车间、行业协会走访核查,邀请人大代表、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从业者和志愿者听证研判,制发检察建议送达监管部门并及时向党委政府专题汇报,推动监管部门启动专项整治,依法处置违法主体,召回、下架、销毁侵权产品。在此基础上,“一腿一档、一腿一码”溯源体系落地,跨部门保护协作机制建立完善,为地标品牌筑起了一道坚实防线。
  盘州境内珍贵的自然文化遗存同样有检察力量托底守护。妥乐村1400余株古银杏,树龄跨越数百年,被誉为“世界古银杏之乡”,是不可复制的自然与文化瑰宝。景区开发带来客流,地面硬化却挤占了古树的根系生长空间,游客攀折、污水排放、病虫害侵扰等问题日渐显现,不少古树长势衰弱。依托代表建议与检察建议转化渠道,检察机关迅速介入,借助无人机勘查与林业专家会诊找准原因,向主管部门和属地乡镇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当地争取专项资金启动古树复壮工程,“一树一档”“一树一策”施治,防治病虫害、加固树洞、改造铺装、清理污染源,千年银杏得以安稳生长。
  从草原、火腿到古银杏,个案办结正汇聚成长效治理的制度力量。盘州市人民检察院坚持“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畅通代表建议、政协提案转化渠道,吸纳社会力量参与听证评估,常态化开展整改“回头看”,推动检察监督与行政监管同向发力。该院将持续深耕公益诉讼主业,守护绿水青山、特色品牌与珍贵文脉,为地方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公益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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