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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为民初心
一本本调解卷宗写满为民初心
一笔笔司法救助传递检察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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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笔笔司法救助传递检察温度
■ 通讯员 刘蓉霞 记者 任莉
九十多年前,红军长征经过黔西南州普安县,在普安县楼下镇泥堡村写下“惩恶霸,救穷苦”的标语。九十多年过去,红军当年留下的为民、守正、担当精神也传承了下来。
在传承长征精神的道路上,普安县人民检察院秉持“握法纪利剑,怀为民初心”的信念,不喊口号,而是把长征精神融入每一起具体案件的办理中。
在普安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一起刑事案件中,被害人唐某某作为家庭主要经济支柱,因案离世后,其家庭陷入生活困境。
“唐某某家中共五口人,全家主要依靠唐某某的收入生活。唐某某死亡后,一家人失去了顶梁柱,其母因病基本失去劳动能力,仅靠年迈的父亲务农维持生计,其妻又带着五月大的儿子,生活困难。”普安县检察院承办检察官说。
法律有威严,司法有温度。办案中,承办检察官没有止步于“案结事了”,更没有简单一诉了之,而是将线索移送至该院控申部门。
“我们通过靠前摸排,发现被害人家庭因无法获得赔偿、生活陷入极度困难,完全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法定条件,遂第一时间启动司法救助程序,深入村镇实地走访、核实家庭现状、了解实际困难,完善救助材料、规范审查审批流程,依法快速为被害人家属办理司法救助。”控申部门检察干警说。最终,普安县检察院依法为唐某某家庭申请发放司法救助金6万元。
一笔救助金,数额有限,却承载着司法为民的厚重初心;一次暖心救助,不能抚平丧亲之痛,却能为绝境中的家庭雪中送炭、稳住生活底气。
据了解,今年以来,普安县检察院已对7名符合救助条件的困境未成年人予以救助,确保实现“应救尽救、应救即救”。
人间烟火最动人,细微之处见初心。接下来,普安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以人民为中心,把司法救助融入检察办案全过程,既守法律的刚性底线,更怀为民的柔软温度,用一次次真诚救助、一件件暖心案件,化解群众急难愁盼,传递司法温情、彰显检察担当,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能真切感受到公平正义和检察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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