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数字报首页
版面导航
第01版:头版
第02版:法治黔线
第03版:社会与法
第04版:法治视点
标题导航
预付7500元祛斑,门店“失联”原址易主
制假、售假、寄递“一条龙”! 贵阳草黄路假牌窝点被端
扫码送鸡蛋? 你的手机号正在被人明码标价
研发黑科技软件只为篡改货车轨迹
公益广告
版面概览
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3版
首版
上一版
下一版
末版
发布日期:
文章标题
文章内容
文章作者
上一篇
下一篇
字体:
放大
缩小
默认
研发黑科技软件只为篡改货车轨迹
2024年上半年,一心想靠技术快速牟利的程某,依托自身掌握的计算机编程技术,开发出一款名为“A定位器”的软件,并设置专属激活码,面向那些想逃避车辆运行监管的货运行业从业人员,搭建起完整的售卖体系。为扩大销路、赚取私利,程某通过尤某某(另案处理)等人在业内宣传推广,进一步拓宽这款软件的销售渠道。
软件上线后,凭借规避监管的非法功能迅速打开销路。程某通过售卖激活码的方式,非法获利8360元。2024年下半年,苗某在知晓该软件的非法功能与用途后,明知其属于突破计算机信息系统防护、篡改数据的违法工具,仍主动从程某处购入软件使用权。随后,苗某依托网络平台,面向社会公众二次售卖该非法软件,层层加价牟利,累计实际获利9100元。
2024年10月,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市民向公安机关举报,称有人在网上出售能修改货车定位系统的非法软件。同年11月,公安机关先后将程某、苗某抓获归案。到案后,两人均如实供述了自己开发或售卖非法计算机程序的全部犯罪事实,主动认罪悔罪,并退缴全部违法所得。
经专业鉴定机构检测鉴定,“A定位器”程序具备虚构终端身份、自定义车辆行驶数据、模拟终端通信协议、未经授权向官方服务器提交虚假数据等多项违规功能,属于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将案件移送镇江市丹徒区检察院审查起诉。该院审查后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以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分别判处程某、苗某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来源:正义网)
贵州省互联网出版业务许可证:黔新闻出网版准字第046号黔ICP备05003182号-1 Copyright @ 2003-2023 DDCPC.COM 贵州法治网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贵州日报当代融媒体集团主管主办 技术支持:
锦华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