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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监督护企纾困保工期
  本报讯(通讯员 汤聪)“我们公司的光伏电缆被盗,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项目建设,检察机关督促侦查机关发还了从犯罪嫌疑人处扣押的电缆线,保障了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近日,望谟县麻山镇某光伏项目部负责人在望谟县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开展回访工作时说。
  2025年7月7日至15日期间,犯罪嫌疑人蒋某某伙同吴某某到贵州省望谟县麻山镇某光伏工地盗窃光伏电缆线,破坏正常施工秩序,给被害企业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延误了企业光伏项目建设的工期。发现光伏电缆线被盗后,被害企业随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查清犯罪事实后以蒋某某、吴某某涉嫌盗窃罪移送至望谟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并将扣押的9卷光伏电缆线随案移送。
  为帮助被害企业追赃挽损,恢复正常施工秩序,确保项目按期建成投产。望谟县人民检察院及时开展案件审查,指派工作人员对接被害企业,前往项目施工现场实地了解企业被盗窃光伏电缆线情况,倾听企业项目部负责人诉求。同时,积极开展调查核实,查明该9卷光伏电缆线是蒋某某、吴某某在贵州省望谟县麻山镇某光伏工地的堆场盗窃所得,该9卷光伏电缆线所有人系中国电建集团某有限公司。
  根据已查明犯罪事实,9卷光伏电缆线权属明确且无争议,已完成物价评估,返还被害企业不会影响案件正常办理,依法应当返还被害企业,但侦查机关未将被盗窃的9卷光伏电缆线发还被害企业。望谟县人民检察院及时向侦查机关提出监督意见,侦查机关采纳了检察机关的监督意见并发还了被害企业被盗的光伏电缆。
  “检察护企”重在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挽回企业损失,帮助企业恢复正常生产秩序。下一步,望谟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紧盯违法“查、冻、扣”企业财产等问题,化解企业“烦心事”,为企业经营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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