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事民房。
房屋内堆放的烟花爆竹。 ■记者 瞿浩然 熊曼
10月11日,网友文先生(化名)反映,黔南州惠水县双庆村一处民房内疑似堆放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希望相关部门及时核查,消除安全隐患。
10月12日11时许,记者到现场走访核实。该房屋门窗紧闭,屋内尚未装修。房屋前后两侧均为杂草、灌木茂盛的山坡及农田。
“朋友路过时发现有人用车将烟花爆竹等物品运进房屋,担心存在安全风险。”文先生称,“我在向媒体反映的同时,也向相关执法部门进行了反映,希望相关部门及时进行查处,消除安全隐患,起到警示作用。”
当日上午,相关执法部门到现场进行核查。由于无法直接进入查看,执法人员向周边过路村民了解情况得知,该房屋平时无人居住,房主为惠水县双庆村村民,且该地点属于惠水县辖区,现场随即移交惠水县相关部门处置。
随后,惠水县公安、应急、属地街道办等部门人员到场,通知房主到场开门。
房屋大门打开后,记者跟随执法人员进入查看,发现一楼一间房门被木板封住,从墙面预留孔洞向内观察,可见屋内堆放有烟花爆竹等物品。此外,该房屋多房间内都堆放有不少木材。
房主表示,房屋内并无人居住,这批物品也并非自家存放。“是借给亲戚家堆放的,他家是开店的,卖有烟花爆竹等,但我不知道他家堆放的是这些东西,这间房的钥匙在堆货的那家人手里,要让他过来才打得开。”
房主随后电话联系货物堆放人到场开门,但对方迟迟未到。执法人员与房主前往其商店中寻找,也未找到人。征得房主同意后,执法人员将一楼封闭房间的卷帘门打开,确认房间内确实存放有不少烟花爆竹等物品。为了消除隐患,经初步勘查后,执法人员立即联系防爆车辆将物品运走。
现场工作人员表示,下一步将继续查找货物堆放人,并核查该批烟花爆竹的来源及存放合规性,具体的调查处理结果以执法部门最终公布为准。
记者查询官方网站了解到,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应当在许可证载明的场所和限量内储存,不得异地存放、超量存放,也不得将烟花爆竹堆放在居民住宅、闲置房屋、仓库等非专用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