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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驿站
  厨师烹饪配方在法律上如何认定? 饭店有权要求厨师交配方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
  若配方中涉及饭店未公开、具有商业价值(例如独特口味,稳定吸引客源等)且采取保密措施的独家配方、工艺、诀窍,则可被认定为企业商业秘密。但是,若厨师烹饪配方仅为一般技能或通用烹饪技法,没有形成门店专属保密文件,也不属于门店专项研发成果,应定性为厨师赖以谋生的个人职业技能。
  若配方属于商业秘密,且厨师岗位涉及配方研发、掌握公司产品配方,劳动合同中有明确保密义务的约定或签有保密协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和第五十条,饭店有权要求厨师返还配方文件、不得私自外泄、跳槽使用,履行继续保密等义务;若所谓“配方”仅为厨师个人掌握的职业技能或行业普遍可知方法,饭店无权要求交付或限制厨师流动。
  不交配方就不能结算工资离职,厨师该如何维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饭店以“交出配方”为条件扣发工资或拒绝结算离职,属于克扣或无故拖延的变相拒付劳动报酬。厨师可以与单位协商、发送书面催告等方式维护权益,如协商不成可申请仲裁,依法要求足额支付劳动工资,对裁决不服可诉至法院。
  厨师还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举报,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饭店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需按应付金额50%~100%加付赔偿金。
  (本报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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