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纳雍县白水河法治主题公园内,纳雍县司法局工作人员在给市民解读民法典。 通讯员 杨英 摄(影像贵州)
遵义老城街道纪念馆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内,遵义会议会址派出所社区民警正为前来咨询的群众答疑解惑。 通讯员 唐橙 摄(影像贵州)
在榕江县寨蒿镇扒王村,老歌师龙上豪向青年歌师传授民歌普法知识。通讯员 王炳真 摄(影像贵州)
从江县庆云镇联新村“鼓楼议事”现场。记者 华姝 摄 ■ 记者 杨情丽
“乡亲们,今天把大家请到广场这里来,就是想跟大家聊聊,法律既是咱们行为的‘红线’,也是保护咱权益的‘盾牌’……”近日,从江县秀塘壮族乡八村村广场灯火通明,党员干部群众围坐一团,一场“鼓楼普法”夜话正在进行。
鼓楼灯火,映照山乡。从侗寨鼓楼到苗乡集市,从长征渡口到社区院坝,贵州省政法系统以习近平文化思想为引领,将红色法治基因的“纪律意识”与民族文化的“议事传统”“歌吟智慧”深度融合,走出一条“红色铸魂、文化润法”的基层治理新路。
红色铸魂:从“纪律训令”到“制度自觉”
走进黎平会议纪念馆,一份泛黄的训令总会吸引参观者的目光。
1934年12月黎平会议后,红军总政治部发布《关于创立川黔边新根据地工作的训令》,明确要求“加强纪律检查队与收容队工作”“严厉的向一切破坏纪律、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作坚决的斗争”。“黎平会议为党的纪律建设在制度层面作出了重要贡献,并从制度走向实践。”黎平会议纪念馆原馆长张中俞说。
铁律立规矩,制度守民心。
遵义市司法局以遵义会议精神为指引,沿遵义会议会址、娄山关战斗遗址、红军四渡赤水遗址等红色线路,构建红色法治网络体系,成功创建纪念馆社区、苟坝村、娄山关社区等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在纪念馆社区,工作人员从红色故事中提取法治元素,推动落实四议两公开、三务公开、小微权力清单公示等制度,与群众共同商议解决餐馆油烟排放、车辆乱停乱放等问题上百个。
在贵阳修文县大木村,百年标语“红军是乾人的队伍”依旧清晰。村干部不讲生硬法条,结合村里真实案例,用布依话和汉话“双语”解读民法典。“凡产业规划、道路修建、民宿改造、土地流转,全部集中开院坝群众会。”村党支部书记李福贵说。2011年以来,大木村累计开展院坝议事普法百余场,村干部学会了“拿法条说话”,群众也习惯了“按规矩办事”。
红色法治,从烽火岁月走进制度日常,为民族文化与法治的融合铺就了制度基座。
鼓楼议事:从“侗款旧约”到“立法新声”
制度基座铺好了,往下扎根,是侗寨的鼓楼。
在从江县贯洞镇归省村,一起两村之间因山林土地权属引发的纠纷持续了整整16年。转机出现在一场“鼓楼议事”上——从江县司法局贯洞司法所召集两村干部、寨佬、驻村工作队及党员、妇女代表在鼓楼集会,依据土地管理法、森林法向双方代表分析利害,最终促成和解,16年积案就此画上句号。
这不是孤例。“款”,在侗语中指法律条文,现已成为侗族民间的村规民约。黔东南州将这一传统治理智慧与现代法治对接,构建起“鼓楼+调解普法”“鼓楼+民歌普法”“鼓楼+阵地普法”“鼓楼+双语普法”“鼓楼+网络普法”五大普法模式。在黎平县述洞村,村法律顾问在鼓楼里搬出森林法逐条解释,98%的村民表决通过将“禁止砍伐风景林”写入村规民约,该县山林纠纷同比减少41%。
鼓楼议事,也是公安机关“预防警务”的前沿阵地。黎平县公安局肇兴派出所依托“鼓楼会”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民警定期与村民围坐在鼓楼或坝子上,唠家常、谈诉求。2025年,肇兴侗寨累计排查化解矛盾纠纷150余起,调解成功率达98%,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
更深的探索,在立法征询。2023年从江县占里村被确立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基层立法信息采集点以来,以“鼓楼议事”为主要形式,先后召开5次法律修正草案座谈会,收集立法建议79条,直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30条。
鼓楼里的款约,就这样走进了国家的法律。民族文化与法治的融合,跨越了乡音与国法的界限,在制度深处扎下了根。
民歌传法:从“歌以载道”到“法入人心”
长征时期,红军在贵州利用花灯调等地方曲艺形式传播革命理念。90多年后,同样的智慧在黔贵大地遍地开花。
法院系统先行先试。2010年,榕江县人民法院首创全国“民歌法庭”,法官与歌师组成“黄金搭档”,用“民歌+典故”“民歌+判词”等方式,让生涩的法律条文变成百姓听得懂的乡音。十余年来,“民歌法庭”成功调解邻里纠纷200余件,调解成功率超90%。黔南法院紧随其后,龙里法院开设“月亮山法治歌圩”,三都法院设立“绣娘调解室”,惠水法院推行“堂屋说事、山歌普法”,平塘法院以“八音弹唱”编排普法山歌。黔南州37个法庭累计开展500余场巡回审判,把法庭搬进火塘、堂屋、村委会。
毕节的普法山歌,走出了一条“一个人带动一群人”的路子。纳雍县羊场乡司法所所长周礼军把法律条文改编成《守法才会赢》《拒绝早婚》等法治山歌,用苗语、彝语、汉语各唱一遍,枯燥的法条一下子变得简洁明快。他还成立法治山歌普法演唱团,到村寨、学校演唱数百场,后来这一做法被纳雍县委作为普法教育机制在全县推广。在威宁,检察机关深耕“法治音乐课”品牌十三年,将民法典条款结合涉罪未成年人悔过书,创作了《如果可以》《梦醒》等10余首原创歌曲。
公安机关把普法融进了民族节庆的烟火气里。黔南惠水县赶场天,“反诈山歌队”用布依山歌旋律配上通俗易懂的歌词,吸引众多村民驻足聆听。在黔西南,望谟县公安局组建“双语普法小分队”,用布依语、苗语编唱反诈山歌,在赶集日、节庆活动中传唱。
检察机关用公益诉讼守护着这些歌声赖以生长的文化土壤。黔西南州首个非遗保护检察工作室在晴隆县揭牌成立,融合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以法治力量护航非遗保护传承。安顺市检察机关聚焦屯堡文化、蜡染技艺等非遗项目,开展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推动解决传承人认定、资金保障等问题。
歌声起处,法入人心。
从法院的“民歌法庭”到公安的“双语护安”,从检察的公益诉讼到司法的“鼓楼议事”,贵州省政法系统各执一笔,同绘一景,让法治从“条文”走向“生活”,从“被动接受”走向“主动认同”。
红色铸魂,赋予法治以历史的厚度;文化润法,赋予法治以情感的温度。法治精神,真正成为了苗乡侗寨里代代传唱的歌声,成为鼓楼火塘边人人遵守的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