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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院组织开展“开学第一课”法治宣讲活动
  本报讯(记者 封瑜 通讯员 沈重阳 李云遥)9月1日,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保护综合审判庭、退休法官工作站联合贵阳市观山湖区金华园街道金徽社区,走进北京师范大学附属贵阳小学,为全校师生带来了一场主题鲜明的“开学第一课”法治宣讲活动,以司法力量为新学期的校园安全筑牢防护屏障。
  本次宣讲团由省高院未保庭副庭长、三级高级法官、“鸿雁”工作室成员贾鸿雁及退休法官虞斌、张德昌、何大银、邓洪波、吴桢云、尚东风等共同组成。宣讲结合未成年人身心成长特点,围绕未成年人保护法展开系统讲解。
  宣讲团法官首先介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主要内容。通过推动法治教育关口前移,帮助孩子们从小树立规则意识与法治观念,从源头上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同时,也是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前置性保护,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安全、清朗的校园与社会环境。
  针对当前未成年人涉罪的实际情况,宣讲团结合近年审理的涉未成年人案件,梳理出几类校园中高发的涉及犯罪的常见类型:包括校园欺凌引发的故意伤害、学生之间因财物纠纷演化成的寻衅滋事、网络空间中传播不良信息引发的相关违法犯罪,以及未成年人涉校园周边小额盗窃等容易被忽视的违法行为,用贴近学生日常的案例替代生硬法条,让在场师生直观感受到违法犯罪的危害与后果,做到防微杜渐。
  宣讲过程中,退休法官结合数十年审判工作经验,专门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边界与后果进行了细致区分:从旷课、夜不归宿、进入经营性网吧等“不良行为”,到多次欺凌同学、携带管制器具、多次故意损毁他人财物等“严重不良行为”,逐一说明不同行为对应的干预措施与法律后果,打破“年纪小犯错不用担责”的错误认知,引导学生自觉远离行为红线。
  本次宣讲共覆盖北京师范大学附属贵阳小学近千名师生,在现场互动问答环节,同学们踊跃举手提问,宣讲团法官逐一耐心解答。参与活动的老师表示,这次宣讲内容贴合校园实际,既讲清了法律边界,也教给了孩子们实用的自我保护方法,是新学期最有意义的一堂“安全课”。
  下一步,省高院未成年人保护综合审判庭将深入贯彻最高法等七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中充分发挥银发力量的意见》精神,联动省高院退休法官、辖区街道社区,持续把未成年人法治宣讲覆盖到更多本地中小学,推动“法院+社区+学校”未成年人保护联动机制常态化运行,以多元司法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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