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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纸上监护”到“实处守护”
——遵义检察机关以支持起诉破解未成年人监护缺位难题
  ■通讯员 管黎黎 杨莹莹
  法律上有监护人,现实中却无人照料,部分未成年人陷入“不是孤儿,胜似孤儿”的监护困境。遵义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用好支持起诉制度,通过撤销不合格监护人资格、指定实际照料人,联动妇联、民政、村委落实社会保障,同时依托“红城护未”智治平台推动风险线索前置发现,把纸面上的法律条文转化为守护未成年人的利剑。
  周末傍晚,湄潭县一所中学门口,喧闹的人群渐渐散去。同学们陆续被家长接回家,14岁的丽丽(化名)独自收拾书包走出校门,年事已高的奶奶无力每日接送。在此之前,这个小女孩长期处于“法律有监护人、现实缺照护人”的窘迫处境。近日,这起由湄潭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监护权支持起诉案件办结,丽丽不仅拥有法律确认的监护人,还有了每月的基本生活保障和司法救助金,悬置多年的生活困境得到系统性化解。这也是遵义检察机关一体履职破解未成年人监护缺位难题的生动实践。
  法律身份有监护 现实生活无依靠
  丽丽2012年出生,父母2019年协议离婚,离婚协议约定丽丽由父亲直接抚养,母亲王某每月支付500元抚养费直至成年。可离婚之后,母亲远赴外地再婚,既未按时给付一分抚养费,也从未回来探望女儿。丽丽跟随父亲在湄潭生活,日常起居大多依靠年迈奶奶照料。
  2026年初,丽丽父亲突发脑出血不幸离世,法定监护人母亲王某依旧对女儿置之不理。丽丽曾通过社交平台联系母亲,希望获得生活上的帮扶,却遭到对方拒绝,还被直接删除联系方式。
  从法律层面看,丽丽不属于孤儿,母亲王某仍是法定监护人;可现实当中,监护职责长期虚置,没有人为她的生活、就学签字做主,节假日只能在奶奶家中。学校老师、村干部都看在眼里,孩子品行良好,但长期缺少有效监护,已经陷入危困状态。我国民法典设置撤销监护人资格制度,未成年人保护法构建完整未成年人保护体系,但法条不会自动落地。面对这种“纸上有人管,实际无人顾”的困境,司法机关必须主动站出来。
  检察机关支持起诉 重构合法监护关系
  2026年1月26日,在奶奶陪同之下,丽丽来到湄潭县人民检察院,申请撤销母亲王某的监护人资格,请求法院指定奶奶作为自己的法定监护人。受理线索后,检察机关迅速开展调查核实。检察官多方走访村委会、学校,奔赴外地核实母亲王某现实状况。调查查明,王某再婚后抚育其他子女,长期怠于履行对丽丽的监护义务,不支付抚养费、拒绝沟通,致使未成年人处于危困处境,符合民法典第三十六条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法定情形。
  “撤销监护人资格不是道德层面的评判,而是对监护事实状态作出法律认定。当监护权责长期空置,就要通过司法程序为孩子重新建立可靠的监护。”办案检察官介绍。丽丽系未成年人,自身维权能力有限,符合检察机关支持起诉条件。湄潭县人民检察院依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出具支持起诉意见书,就案件事实、法律适用向法院发表意见,支持丽丽提起民事诉讼。经审理,人民法院判决撤销王某监护人资格,指定丽丽奶奶担任法定监护人。一纸判决,让奶奶从事实上的照料者转变为法律意义上的监护人。往后丽丽就学、医保、学籍办理,终于有合法主体代为签字处置。
  办案不止于判决 多元托底保障未来
  监护权问题尘埃落定,生存与生活的难题还摆在眼前。丽丽的奶奶年逾七旬,没有稳定收入,依靠低保和亲友接济度日。检察机关没有将案件止于一纸判决书,开启“司法+行政”协同救助模式。检察院主动对接村委会、民政部门,协助丽丽开展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身份认定。按照相关政策,父亲死亡、监护人资格被依法撤销的丽丽,满足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条件。自2026年6月起,丽丽每月按时领取基本生活补贴,为求学生活提供稳定制度保障。与此同时,检察机关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发放司法救助金,缓解祖孙二人现实困难。
  一边依靠民政政策筑牢社会保障底线,一边以检察司法救助化解燃眉之急,一案多维度履职,既解决“谁来监护”,更解决“拿什么生活”,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跳出个案办理 织密未保防护网络
  丽丽的遭遇并非个案。监护缺位问题往往极具隐蔽性:未成年人不善于主动求助,家庭内部的困境不容易被外界察觉,等到矛盾集中爆发才进入司法视野。如何实现从“被动接案”向“主动发现风险”转变,是遵义检察机关持续探索的命题。检察机关依托遵义市“红城护未”未保智治场景平台,对涉未成年人信息开展筛查研判,系统自动识别监护异常、事实无人抚养、辍学失管等高风险线索,分流推送属地开展核查处置,把保护关口向前推移。
  在机制建设上,遵义检察机关联合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推行“三个清单化”工作模式,厘清各部门资源、职责、落实主体;建立双轨调度机制,未保办统筹日常工作,检察机关专项调度涉未成年人案事件,破解“都该管、都难管”职能虚化问题。
  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近三年,遵义市检察机关聚焦监护权、抚养费等涉未成年人权益纠纷,共办理支持起诉、撤销监护资格、追索抚养费赔偿金案件56件,帮助一批监护缺位的孩子找到法律上的依靠。除此之外,当地检察机关深化多部门协同保护,完善受侵害未成年人“一站式”救助,减少二次伤害;检察干警做实法治副校长履职,参与校园治理、风险排查,推动构建“前端干预—司法办理—后端帮扶”的全链条未成年人保护体系。
  今年秋季开学,学校的入学材料上,丽丽的奶奶郑重签下名字。这一次,她签名的身份,是法定监护人。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完备的法律制度,最终依靠发现线索的敏锐、敢于介入的担当、多方协同落实的执行力,才能够落到每一名少年身上。在贵州,遵义检察机关注重把个案办理上升到社会治理,推动未成年人保护从“一道缝隙”修补成一张严密的“防护网”,守护少年平安向阳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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