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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馆门前有私划车位,不消费就不让停车?
店老板的车堵住黄女士的车辆。(黄女士供图)

  ■记者 田儒森 高琴
  近日,贵阳市民黄女士反映,她在花溪区花溪公园对面、中国建设银行旁一家肠旺面馆门前停车时,因未进店消费遭店老板阻拦,后因未及时驶离被对方用车堵住去路,无奈之下只能报警求助。公共空间划了停车位,是否就必须“消费专属”?此事引发关注。
  据黄女士讲述,她和朋友驾车来到花溪公园对面(建行旁边)的这家肠旺面馆门前,看到空地划有停车位便停了车。店老板询问是否消费,得到否定答复后要求其立即开走。
  黄女士认为,既然划了停车位,应可正常停放,遂未马上移车。等逛街回来准备驾车离开时,却发现店老板用自己的车将她们堵住。“公共场所的停车位大家都可以自由停放,为何必须得消费才能停放?”双方协商无果,黄女士只得报警。民警到场劝说后,店老板才移开车辆,黄女士一行得以驶离。
  记者先后两次前往现场核实,发现黄女士反映的公共停车位区域,其实是这家肠旺面馆门前的一块小空地,空地上划有三个停车位,店内放有一块“就餐即停”的红色字牌。
  通往店铺的进出口处已拉上铁链,还摆放有黄色护栏、石墩,阻止车辆驶入。因走访时店铺处于关门状态,记者未能找到负责人当面了解情况。
  随后,记者向花溪区溪北街道办进行情况反馈。一赵姓工作人员表示,接到反映后,工作人员前往现场查看,肠旺面馆门口的停车位并非市政道路或正规停车场划定的停车位,而是早在肠旺面馆之前经营的理发店私划的停车位。为避免社会车辆继续停放引发类似误会和纠纷,街道已安排城管队员用喷漆将相关停车线覆盖,并在店门口设立石墩,禁止车辆驶入停放。
  法律人士指出,私自划定停车位本身不符合相关规定,商家无权将公共区域或自有空地变为“消费专属车位”,更不得通过堵车等方式限制车主通行。若遇到类似情况,车主可保留证据并报警,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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