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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院发布工作指引 严格落实“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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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院发布工作指引 严格落实“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
本报讯(记者 封瑜 通讯员 沈重阳 李云遥)6月1日,省高院印发《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中严格贯彻落实“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该《指引》立足未成年人综合审判改革实践,旨在将“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从宏观理念转化为可操作、可评估的司法实践,切实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指引》的出台,一是深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对标对表,主动作为,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融入全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大格局;二是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引导法官摒弃机械办案,将有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权益保护和回归社会作为衡量审判绩效的核心标准;三是深化推进未成年人“三审合一”综合审判改革,解决原则标准不够细化、程序衔接不畅等问题;四是积极回应新时代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司法需求,推动司法机关做实“抓前端、治未病”。
《指引》在充分调研、听取中基层一线办案人员意见的基础上,系统构建覆盖立案、调查、审判、调解、执行、回访、帮教的全流程闭环。明确将是否有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权益保护和回归社会,作为衡量审判绩效的核心标准,坚决摒弃机械办案、就案办案。
在具体制度设计上,《指引》从案件分流、诉讼保障、社会调查、隐私保护、心理疏导、财产权益保护、调解优先、裁判执行、判后回访、家庭教育指导等环节明确具体规范。同时,特别强调做实“抓前端、治未病”,通过司法建议、家庭教育指导令、部门协作等机制,推动源头治理,形成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合力。
下一步,全省法院将结合《指引》要求,把“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贯穿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过程,以高质效未保工作全方位守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助力未成年人成长成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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