猴场镇河绕民居。
一步一景的通村公路。
黄家湾水库远眺。
板母电站附近的小瀑布。
紫云自治县城区鸟瞰图。 ■ 记者 张光平
清晨的紫云,薄雾还未散尽。观音山上的林木挂着露珠,松林公园里已有晨练的人影。这是紫云夏天的寻常一日,也是《安顺市城镇绿化条例》施行以来,当地群众习以为常的生态图景。
很少有人注意到,这幅图景背后,一部地方性法规如何嵌入行政运行的肌理,一个县级人大如何以法定方式守护一方青绿。日前,安顺市紫云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2025年7月,常委会的一次会议,为这段历程留下了值得回溯的注脚。
一次五年之约
2019年9月27日,《安顺市城镇绿化条例》经贵州省人大常委会批准,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这部法规的特殊之处,在于专设“山体绿化”一章——在喀斯特地貌广布的黔中腹地,城镇山体既是生态屏障,也是景观依托,更是居民身边的“绿色福利”。
五年是个节点。法规的生命力在于实施,而实施情况如何检验?紫云自治县人大常委会选择主动出击。2025年7月,这部条例的实施情况被纳入常委会会议议程,一场覆盖全县的调研随之展开。
调研组的足迹遍及紫云的各个乡镇(街道),深入县城市管理、林业、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座谈、走访、勘验、核对,一个条款一个条款对照,一个环节一个环节追问。4个小组同步推进,13个乡镇(街道)无一遗漏。
“调研不是评功摆好,要真找问题、找真问题。”这是调研组定下的规矩。规矩背后,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对自身角色的清醒认知:监督权是宪法法律赋予人大的重要职权,用足用好,才能确保法规落地。
一个细节耐人寻味。调研中发现,绿化主管部 门“ 政 出 多头”——城区绿化归城市管理局,城区山体归自然资源局,乡镇中心归林业局,小区绿化又归住建部门。隶属不同,协调不畅,工作难以高效运转。调研组没有回避这个“烫手山芋”,而是专程向上级人大请示,按照指导意见推动建立统一协调体制,实现绿化职能统一、责权一致。
“人大监督不是找茬,是帮着发现问题、推动解决问题。”一位参与调研的人员如此概括。
一本生态账簿
调研报告用数字勾勒出紫云的生态家底,也记录着五年间的投入与变迁。
全县国土总面积2251平方千米,林地占68.13%,森林覆盖率68.63%。13个乡镇(街道)、146个村、448个村庄涉及山体,总面积27409.88公顷,总绿化面积14814.87公顷。乡镇中心山体绿化率达95%。
这些数字是静态的。动态的数字同样可观:2024年以来,向上争取项目5个,资金9148.57万元,覆盖11.15万亩;乌蒙山东部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退化林修复5万亩,又续建4.4172万亩;国家特殊及珍稀林木定向培育1万亩;生物防火阻隔带7309.4亩;乡村绿化美化20公顷……
城区里,1490棵树木、633平方米三角梅完成修剪;15万余平方米绿化带整形;16万平方米区域浇水施肥;补植补绿2734平方米;5763棵行道树防虫涂白;19万平方米病虫害防治……
财政极其困难的年景里,这些数字来之不易。一位园林管护工人说:“树和人一样,断水断肥就蔫了。再难,养护不能停。”
执法监管的数字同样写入报告:2024年以来,查处滥伐林木、滥占林地案件18起。两家石材企业占用林地,督促原地补植复绿60余亩、异地补植复绿200余亩。一家矿业公司侵占风景名胜区非法开采,督促完成生态修复,通过了省级验收。
“基本实现立法目的。”报告如此评价。这八个字背后,是五年间的持续投入,也是法规框架下的行政作为。
一份问题清单
如果报告止于“基本实现”,便失去了监督的意义。真正体现人大监督刚性的,是那份毫不避讳的问题清单。
统筹之困。体制机制不通畅,部门协作不紧密,“有专业人员无执法权,有执法权的不熟悉业务”,建设项目绿化部门参与竣工验收“变成了形式”。养护管理不到位,部分小区绿化移交后杂草丛生、病虫害蔓延,“原有景观大打折扣,令人惋惜”。
经费之难。城市管理局城镇绿化工作经费严重不足;绿化机具老化,巡查用车缺乏;乡土适生植物培育滞后,大量采购外地苗木,既增成本又藏隐患。
落实之短。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城镇山体绿化保护专项规划、山体受损修补专项计划、城镇山体保护名录,“一直未依法制定”;重点保护与一般保护的山体,“数据不清、界限不明”;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年度报告制度,“未依法落实”。
宣传之弱。宣传频次低、方式单一、范围不广,有关部门和乡镇工作人员“学过条例的为数不多”。条例明令禁止的行为依然可见:攀爬践踏、绿地倾倒垃圾、树木设置广告牌。松林公园周边,群众种菜侵占园地、偷砍伐林木,公园面积悄然缩小。
四个问题,措辞直接。点名道姓紫欧雅郡、翔宇二期的小区绿化,梓峰金石矿业、忠顺石材、和财建材的企业行为,均被写入报告。监督的“辣味”,正在于不遮不掩。
一场跟踪问效
报告审议不是终点。紫云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四条建议,条条对应,项项落实——
统筹协调,依法监督管理。明确职责,整合资源,健全联动,形成齐抓共管格局。坚持“严”字当头,“三分种植七分养护”,一手抓建设,一手抓管护,“保证绿量不减,质量不变”。
要素保障,充实建管力量。本土培育,规范引种,增加储备,展现本地生态特色。以会代训、以干代训,提升队伍水平。广开渠道,合理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制度约束,落实法律责任。编制专项规划,确定保护名录,制定修补计划,按计划推进。规范报告制度,县人民政府“坚持每年向人大常委会报告目标完成情况,依法接受监督”。
宣传引导,增强普法实效。线上与线下结合,借助新媒体与重要节点,让条例入脑入心,助推法律法规实施。聚焦格凸河旅游景区建设,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做好山地特色旅游文章,拓展生态产品,让生态改善为经济发展释放更多红利。
“坚持每年向人大常委会报告”——这一建议尤为关键。它将一次性的调研监督,转化为常态化的制度约束;将“未依法落实”的既往,导向“依法接受监督”的将来。人大监督的闭环,由此形成。
一种基层逻辑
紫云的实践,折射出基层人大监督地方性法规实施的深层逻辑。
议题从何而来?此次监督虽由外部反馈触发,但人大主动将其纳入法定议程,转化为职权行为。基层人大监督资源有限,更需敏锐捕捉法治实施中的痛点堵点,把群众关切、治理所需纳入监督视野,以高质量人大监督执法保障高质量发展。
问题如何发现?“一个条款一个条款对照检查”,是此次调研的方法论。法规条文是标尺,逐条核对才能发现偏差;基层现场是镜子,实地走访才能看到真相。两者结合,问题无所遁形。
整改怎样推动?发现问题后,向上请示以破解体制障碍,提出建议以明确整改路径,跟踪督办以确保落地见效。更重要的是,将个案解决上升为制度安排,使监督成果持续释放效能。
实效如何检验?不在于报告写得多厚,而在于民意民智体现到人大监督中的问题改了多少;不在于会场讨论多热烈,而在于群众获得感多强。绿化率提升、公园面积稳定、执法案件查处、年度报告制度建立——这些可量化的指标,推动法规更好接地气、惠民生,才是监督实效的最终刻度。
一方绿水青山
紫云的夏天,蝉鸣与鸟叫交织。观音山、印山等城镇山体绿意葱茏,格凸河畔游人如织。这是法规施行五年后的景象,也是人大依法履职监督介入后的变化。
变化不止于眼前。乡土适生植物的培育正在推进,外地苗木的依赖逐步降低;统一协调体制建立后,部门之间的推诿少了,联动多了;年度报告制度一旦落地,人大监督将从“突击式”转向“常态化”。
更深层的改变,在于观念。调研报告中“学过条例的为数不多”的表述,刺痛了执法者,也警示了监督者。普法宣传的力度正在加大——“3·12植树节”“6·5世界环境日”“6·18贵州生态日”,节点即考点,宣传即普法。
一位参与调研的人大代表说:“我们总要为紫云的绿水青山留下点什么。”这句话虽没有写入报告,却在调研组的讨论中被多次提及。它或许代表了基层人大工作者最朴素的共识:权力来自人民,必须用于人民;监督法定职责,必须不负所托。
青山不负,人大不负。当未来的紫云人站在更高的森林覆盖率、更稳定的公园面积、更健全的法规实施机制面前,或许会想起,曾经有一部地方性法规,历经落地磨砺;曾经有一个县级人大,以法定方式守护过一方青绿。
记者手记
紫云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监督《安顺市城镇绿化条例》实施的实践,为基层人大开展地方性法规“体检”提供了可资参照的样本。从议题选择到方法运用,从问题发现到整改推动,从个案解决到制度构建,整个过程体现了人大监督的法定性、经常性和实效性。紫云的经验提示:监督不是“找茬”,而是“护航”;问题不是“包袱”,而是“靶点”;一次监督不是“终点”,制度闭环才是“归途”。期待更多基层人大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守护绿水青山,让地方性法规真正成为生态保护的“硬约束”、群众福祉的“稳压器”。(本版图片由通讯员 韦明成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