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数字报首页
版面导航
第01版:头版
第02版:法治黔线
第03版:平安贵阳
第04版:区域
标题导航
多维发力护成长
图说新闻
绥阳县开展“双提升”集中宣传活动
庭审变“课堂” 以案释法护成长
分类广告
版面概览
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2版
首版
上一版
下一版
末版
发布日期:
文章标题
文章内容
文章作者
上一篇
下一篇
字体:
放大
缩小
默认
庭审变“课堂” 以案释法护成长
庭审现场。
本报讯(通讯员 雷雨红)为切实增强青少年法治观念,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走深走实,近日,江口县人民检察院联合江口县人民法院共同开展庭审观摩活动,邀请江口县民族中学学生走进法庭,“零距离”全程旁听由江口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杨某某盗窃案庭审。
被告人杨某某系盗窃惯犯,曾多次因盗窃被刑事处罚,却屡教不改,此次又因盗窃他人财物,被江口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庭审中,面对公诉人围绕犯罪事实进行的层次分明的举证、质证,被告人杨某某始终拒不认罪认罚。公诉人沉着应对,通过当庭出示完整的证据链条,逐一驳斥被告人的辩解,清晰还原了案件事实。在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就案件定性、法律适用及被告人多次前科反映出的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发表了公诉意见。
在法庭教育环节,公诉人以案为鉴,深刻剖析了被告人一次次走上犯罪道路的根源,警醒在场学生:“法律红线不可逾越,心存侥幸、不思悔改,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人生的扣子从一开始就要扣好,唯有敬畏法律、恪守底线,才能行稳致远。”
经依法审理,法院当庭宣判,判决采纳了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量刑建议,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杨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亲眼看到审判过程,比课本上的法律条文更让人震撼。我们一定要学法守法,坚决不碰法律红线,用诚实劳动创造美好生活。”庭审结束后,同学们纷纷交流感受,法治的种子在真实的情境中悄然生根。
一次真实的庭审,胜过千次空洞的说教。此次检法联合开展庭审观摩活动,是江口县人民检察院深化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延伸检察职能的有力举措,通过“看得见、听得到、触得着”的方式,让抽象的法律变得鲜活具体,真正实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普法效果。
下一步,江口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加强与法院的协作联动,不断探索“体验式”“互动式”普法新路径,让法治精神浸润青春成长之路,以高质量检察履职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江口、法治江口贡献检察力量。
贵州省互联网出版业务许可证:黔新闻出网版准字第046号黔ICP备05003182号-1 Copyright @ 2003-2023 DDCPC.COM 贵州法治网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贵州日报当代融媒体集团主管主办 技术支持:
锦华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