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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把“法尺”解两家“心结”
  本报讯(通讯员 金永珍)近日,黄平县司法局重安司法所联合重安镇综治中心、派出所等部门协同发力,成功调解一起国有土地使用权纠纷。
  该争议地块位于重安镇天堂村堡上瓦窑组和尚冲组。2009年,因S62余册高速公路建设需要,该地块被依法征收为国有,此后长期处于闲置状态。村民赵某某见地块闲置,便开荒耕种。而同村潘某某则以“该地块原系自家承包地”为由,主张权属,要求赵某某停止耕种,双方因此产生矛盾纠纷。该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多次组织调解无果,遂将纠纷移交至重安镇人民调解委员会。
  重安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后,迅速启动“多元联动、聚力解纠”工作机制,组建专门调解工作组开展调处。
  核查明权,破除错误认知。工作组通过查阅土地征收原始档案、权属证明等材料,并结合实地勘界测量,最终确认该地块因高速公路建设已被依法征收为国有土地,潘某某原有的承包经营权随之消灭,赵某某、潘某某均不享有该地块的使用权。这一结论厘清了权属关系,纠正双方“原承包地可自行主张权属”“闲置荒地可随意开荒耕种”的错误认识,为化解矛盾奠定事实基础。
  普法释理,疏导对立情绪。重安司法所工作人员深入争议现场,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向双方阐明:国有土地受法律严格保护,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占用或耕种,并详细说明违法违规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同时,调解员采取“背对背”沟通方式,耐心疏导情绪,引导双方理性协商,逐步推动对立情绪缓和。
  经调解工作组耐心引导,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均认可争议土地为国有土地,无权私自占用使用,并自愿签订书面调解协议。至此,这起持续已久的土地纠纷得以圆满化解,两家的“心结”被一把公平公正的“法尺”彻底解开。
  下一步,重安司法所将以此案为例,持续加强国有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强化以案释法,提升群众法治意识。同时,进一步深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加强部门联动,形成调解合力,以法治力量护航乡村治理,切实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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