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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警互派18人,监督立案数上升33.33%,退查率降8.5%
黔西南这套协作机制值得看
  ■通讯员 郑祖鹏 朱苇
  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省检察院关于加强履职基本能力建设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深化检警协作联动,不断提升“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能力,2025年9月,黔西南州人民检察院与州公安局联合建立检警协作机制,通过州县两级检察院与公安机关互派干部交流办案的方式,选派年轻干警到侦查一线学习锻炼。机制运行半年来,在统一执法司法尺度、检察人员开展调查核实和发现监督线索能力提升等方面均取得了显著成效。
  开辟骨干培养新阵地
  依托“检警协作”机制,将高阶段检察官助理培养与交流学习相结合,推动人才培育与业务提升互促共进。
  严把标准“选壮苗”。坚持政治素质与业务能力双过硬,重点选派具有3年以上刑检经验、有发展潜力的员额检察官和高阶段检察官助理分批分期“蹲苗”历练。截至目前,州县两级检察院已选派18名骨干分2批次到公安机关开展为期3个月的交流,实现人才从“案头”到“现场”的角色转换。
  按需定岗“补短板”。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原则,根据干警能力弱项和基层办案实际精准定岗,以刑侦、经侦岗位为主体,结合侦协办职能延伸,同步安排到公安法制部门跟班学习。针对部分辖区酒驾醉驾案件高发态势,安龙县人民检察院有针对性地安排骨干到公安交管大队实战锻炼,提升类案办理效能。
  任务牵引“练精兵”。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精准选派,优先将有办案困惑的干警推向公安交流一线,实现“带案锻炼、靶向提升”。要求交流干警全过程深度参与侦查活动,在侦查取证、讯问突破、证据审查等核心环节熟悉侦查思维、补齐侦查短板、强化引导意识,实现高阶段检察官助理从“办案助手”向“准检察官”的能力跃升。
  实岗锻炼提升能力
  激发检察监督新动能。通过明确职责、研学总结、同堂共训等方式,让交流干警在实战中提升能力、深化协作。
  实岗履职发挥专业优势。兴义市人民检察院选派1名骨干担任公安“临时法制员”,交流期间共审核案件72件、评查30件、参与办案5件,以“前移的监督者”身份在证据收集、法律适用等方面主动提出侦查建议,既从源头把好质量关,又提升引导侦查能力。
  研学结合催生理论成果。安龙县人民检察院1名干警在参与未成年人案件办理中推动保护关口前移,围绕观护帮教、被害人救助等实务问题与公安深入探讨,形成理论调研文章1篇获省级法学研讨会优秀奖,实现业务实践与理论研究互促共进。
  复盘总结推动共同提升。第一批互派交流结束后,针对发现的证据标准不一、程序衔接不畅等共性问题,兴义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公安机关举办了“刑侦执法规范专题同堂培训”,重点围绕“取证不够全面”“补充侦查针对性不强”等长期存在的堵点问题共商明确介入范围、制定常见罪名证据指引、固化联席会议等举措,实现从“一人学习”到“众人提升”的效果。
  实现办案质效新提升
  机制运行以来,黔西南州人民检察院在制度建设、监督质效、办案质效等方面取得阶段性成效。
  协作机制逐步健全。通过互派交流,检警双方增进理解、紧密衔接,推动建立一批务实管用的制度机制。比如,针对旅馆业涉未成年人管理漏洞,共同制定《旅馆业等住宿经营重点场所综合治理联动机制》,从源头减少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发生;针对医保诈骗案件取证难、定性难等问题,推动构建检察、公安、医保三方常态化协作平台,通过会商统一证据标准和法律适用,实现从个案配合向常态协同转变。
  侦协办运转更加高效。干警通过深入一线锻炼,精准把握侦查特点,找准监督与协作结合点,法律监督工作有效提升,推动侦协办实质化运行。全州监督立案数同比上升33.33%,监督撤案数同比上升143.48%,纠正漏捕案件数上升50%。
  办案质效稳步提升。通过协同会商、联合研判,一批疑难复杂案件得到高效稳妥办理。检警双方在证据收集、文书规范、程序完善等方面协作更加紧密,从源头减少案件“带病”进入后续环节。全州刑事案件退查率同比下降8.5%,案件退查数同比下降20.07%,因证据不足不捕案件数下降18.75%,存疑不起诉案件同比下降33.33%,案件办理质量、效率和规范化水平实现同步提升。
  该院将持续深化检警协作成果,积极采取互派交流、同堂培训、联席会议等方式,持续选派业务骨干到公安机关跟班学习,围绕类案办理、证据标准、程序规范等实务问题加强沟通会商,共同解决侦查取证、法律适用中的难点堵点,努力提升办案质效,为奋力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贡献黔西南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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