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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度“打折” 温情“加倍”
——一起支持起诉案背后的检察智慧
  ■记者 罗翔 通讯员 肖家云
  进入2025年农历腊月,年味更浓。惠水县街头巷尾飘起了折耳根炒腊肉的清香,农贸市场水果摊上黄澄澄的金钱桔引人驻足,商场里的橱窗广告也更新了:一匹小马背上驮着一锭金元宝,寓意是“马上有钱”。
  在从商场回家的路上,再次想起那张画着呆萌小马的海报,想起刚刚办理的一个支持起诉案件,惠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刘梅的心里五味杂陈。在现实生活里,普通人有时候要实现“马上有钱”的愿望往往没那么容易,即使是要回自己的劳动所得。林大爷的遭遇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
  花甲老人,被拖欠的千余元“辛苦钱”
  林大爷是惠水县某某镇某某村人,已经60多岁,伴有轻度听力障碍。
  时间回到2023年3月,为贴补家用,林大爷受胡某雇佣,前往临县帮其割林场防火隔离带。干了10余天,约定按照120元/天的标准计算报酬,胡某应支付林大爷2040元。然而,活干完了,到最后结账时却出现了问题。胡某陆续支付了1000元后,剩下的1040元便没了下文。
  涉及资金仅1040元,一边是负责林场项目的企业主,一边是高龄老人。按照常理,这笔钱应该不难要,反常的是,3年来林大爷多次讨要报酬,均被胡某以各种借口拖延。
  林大爷对法律知识缺乏基本了解,与胡某之间只存在口头约定,除了一个电话号码,手里几乎没有任何证据。因此,当他走进法院,试图以法律方式保障自身权益时,却被告知无法受理诉请。
  换作平常人,1040元也许不算多,但对60岁高龄的林大爷来说,是近10天的辛苦劳动。难道就这么白干了吗?不行,还得继续讨要。
  2026年1月中旬,林大爷走进惠水县人民检察院,向检察机关申请支持起诉。
  “干活前签了劳务合同没有?对方是否向您提供了欠条?”“都没有,我手上只有这个。”林大爷递给检察官刘梅一张皱巴巴的便条,那上面写着一个电话号码。
  此前,林大爷已到村“两委”、法院、法律援助中心等单位求助,因证据薄弱,无法立案,只能无功而返。看到林大爷眼里装满了疲惫与无助,刘梅心里有些沉重。
  受理起诉,先算情理与法理“两笔账”
  有同事对刘梅说,别看是个小案子,想在过年前办结,让老人过上一个安心年有点难,而且……
  刘梅知道同事吞回去的半句话想表达什么。案值只有1040元,要把案子办好,可能付出的人力物力成本更多,但检察办案有自己的规则,不是做生意,不能讲划不划算。所以,同事提了一句,不如大家一人凑几百,让林大爷好好过年。
  想快速帮助当事人达成“诉求”,这不失为一个“好办法”。但这个“好办法”很快就被刘梅否定了。同样是1040元,“变通”之后,林大爷应当分的劳动报酬变成了私人赠予的救助金,金额没变,性质却变了,林大爷还是白干了活,这么做违背了其走进检察机关的本心。而且,像林大爷这样的当事人不在少数,难道都以这种方式处理,肯定不行。
  这样的案件既要算情理账,更要算法理账,不仅要替当事人争取,还要在办案中明是非。
  刘梅将思维拉回检察办案轨道后,思路忽然变通畅了。一方面,对林大爷进行详细询问,了解受雇的相关细节,通过细节明真伪,建立支持起诉的内心确信;另一方面,根据林大爷提供的电话号码、雇主姓名和从业背景,通过公安机关户籍系统查询相关信息,再请林大爷辨认雇主照片,进一步确定诉讼主体。此外,因其提供的证据有限,即使检察机关支持起诉,仍然存在败诉风险,需要向林大爷告知风险。
  经综合研判,2026年1月6日,刘梅和办案团队决定受理林大爷的支持起诉申请。
  拒付背后,是难解的“心结”与旧账
  刘梅心知,解决问题最快的办法是通过林大爷提供的电话号码,与雇主胡某沟通,推动纠纷化解。但其掌握的证据少,如果对方不认账,并采取其他不可预料的措施妨碍取证,可能导致案件没有转圜的余地。因此,办案团队没有轻易拨打电话。
  在详细核实林大爷受雇和务工的有关情况后,刘梅终于拿起那张皱巴巴的便条,拨通了胡某的电话。
  胡某一开口,刘梅就知道前期顾虑多余了。
  “刘检察官,我确实还欠他1040元,但不是我想赖账,我这么做是有原因的。”胡某在电话里向刘梅抱怨,多年前,林大爷的儿子林某曾向他借款500元,可借款后林某一直未履行还款义务,既不与他见面,也不接他打的电话。胡某认为,林某不还自己的钱,自己便也可以不支付林大爷剩余的工钱。
  民法典规定,成年子女债务由自己独立承担,父母无偿还义务。胡某以对林某享有债权为由拒不履行向林大爷支付劳动报酬义务的行为,显然不受法律保护。胡某已承认欠林大爷劳务报酬的情形属实,以法律方式维护林大爷权益就不是一件难事。
  然而,作为一名从事民事检察工作多年的检察人员,刘梅很清楚,如果不想办法解开胡某的心结,只是就案办案,即使林大爷的诉请能得到法院支持,执行起来仍可能一拖再拖。为了这1040元,林大爷已追讨3年,还要继续拖吗?答案是否定的。
  刘梅和办案团队认为,不能苛求胡某熟知有关法律规定,并因此摈弃“子债父还,天经地义”的错误观念。法理之外更有情理,只有解开胡某的心结,才能做到支持起诉维权与化解矛盾纠纷“两不误”,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
  为此,刘梅联系了在外务工的林某,核实其与胡某之间的经济往来情况。经核实,胡某与林某之间确实存在一笔500元的债务,但时间过去太久,二人对借款行为发生日期、借款场合、借款用途等细节描述并不一致,导致后续调解变得异常艰难。
  胡某某坚持要“连本带息”将1040元全部抵扣,林某虽认为父亲的劳动报酬与自己欠胡某的款项“各码归各码”,却并未表示可以立即还钱,调解气氛一度紧张。
  一次“折中”,让两桩纠纷“双双”化解
  “检察官,折中一下行不行?我儿子欠的钱,可以从我工钱里砍去一些。”
  “当然可以,但是从法律上讲,您的劳动报酬和他的借款是两码事,您没有义务替他还款。”
  作为办案检察官,刘梅熟知不同法律关系所带来的相应后果,林大爷提出的思路其早已在心里盘算过很多次,而且这可能是快速帮老人拿到工钱的唯一办法。但想了很久,刘梅始终无法对患有耳疾的林大爷说出口。
  林大爷的一句话点醒了刘梅:“他是我儿子,我是他爹,我知道他也不容易。我不想自己拿到了工钱,他却要被别人戳脊梁骨。”
  刘梅还想到,胡某拖欠林大爷的劳动报酬是事实,林某欠胡某的钱也是事实,现在检察机关以支持起诉帮林大爷全额讨回工资,如果后面胡某也到检察机关申请支持起诉追讨那笔陈年的“糊涂账”,又该如何应对?显然,把两个经济纠纷放在一起调解是最佳方式。
  经反复协商,胡某终于同意折中方案:从林大爷的劳动报酬里扣除300元,一次性支付740元,林大爷与胡某的劳动报酬纠纷、胡某与林某的借款纠纷一并了结。签署调解书时,林大爷神情安定自然,那只按手印的手很稳。刘梅仿佛看到那只手正把着镰刀,在半空中划出一条弧线,向一簇簇杂草挥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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