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景如画的黄里村。
全国首张跨省司法碳票实现交易。
宣传传统村落保护和生态保护知识。
挂牌成立司法碳汇跨省协作助力乡村振兴实践基地。
司法碳汇林木。 ■ 记者 李雅
“我父亲犯了错,破坏了生态环境就必须承担责任,我愿意主动配合完成碳汇认购,为修复绿水青山出一份力。”日前,李某菊从雷山法院法官手中接过贵州省林业碳票交易、核销凭证后说道。
这不只是“要我履行”到“我要履行”的转变,更是群众生态意识觉醒的生动写照。
坐落于黔东南群山之中的雷山县,峰峦叠翠、林海茫茫,72%的森林覆盖率勾勒出一幅生态画卷,也孕育着源源不断的林业碳汇潜力。
今年省两会上,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坚决落实国家“双碳”战略,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而碳汇,正是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重要桥梁。
雷山法院探索创新的司法碳汇机制起源于破解“补植复绿”司法实践的现实困境,成长于对生态损害进行精准修复与补偿的司法需求,最终演化为一套连接东西部、融通司法与市场的系统性创新。从一份份“碳汇认购令”,到全国首张跨省司法碳票,雷山实践的可贵之处在于,它让司法裁判超越了“一判了之”的惩戒,成为激活沉睡生态资产、引导社会资本反哺生态、直接惠及守护山林百姓的桥梁与杠杆。
靶向破题 探寻生态修复新路径
当生态环境遭受破坏后,传统“补植复绿”遭遇现实瓶颈,在这种困境下,雷山法院如何探索出司法碳汇机制呢?
这就要从一起滥伐林木罪案说起。
2021年5月,罗某松持过期林木采伐许可证采伐剑河县某镇某村三组“架桥岭”杉木469株,蓄积126.7286立方米。根据省高院环境资源案件跨行政区域集中管辖部署,雷山法院集中管辖雷山县、台江县、剑河县及凯里市环资案。因此,剑河检察院以罗某松涉嫌滥伐林木罪,向雷山法院提起公诉。
庭审过程中,罗某松当庭认罪认罚。“由于他砍伐林木并非公益林,如何在非公益诉讼环境之下落实生态赔偿,是本案审判重要难点之一,也是当时环境资源案件审理的空白。”审理这起案件的雷山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吴章义回忆道,罗某松砍伐的林木,不能原地补植。而由于黔东南州森林覆盖率较高,无荒地可用于种植,故异地补植亦难以实现。“当时,我们法院审结的环境资源案件中,有2300余株需补植树木陷入‘无地可种’的尴尬境地。”
困境催生创新。雷山法院创造性提出运用“碳汇交易”方式,责成罗某松履行生态赔偿替代性修复义务。罗某松按照林业部门测算,自愿认购两万余元林业碳汇量,并与公诉方达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前磋商协议书》。2022年3月,法院作出司法确认裁定书,罗某松全部履行完毕缴纳购置碳汇量款义务。
该案的判决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相统一,填补了省内司法碳汇替代性修复制度空白,成为全省首例以认购碳汇修复生态的案件,并写入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成为全国环境司法衔接“双碳”战略的典型实践。
规范流程 构建长效运行体系
司法创新,制度先行。
“法院下令代表法律威严,我认罪认罚,吸取教训。绿水青山是我们的家园,需要每个人守护。”李某如是说。
台江人李某是雷山法院首例适用涉碳案件“五书一令”办理流程的“主角”,他因滥伐林木向剑河县林业局缴纳用于生态修复“碳汇”认购资金11385.6元。
随着全省首例认购碳汇修复生态案件的尘埃落定,为确保司法碳汇替代性补偿机制依法合规、有序推进,雷山法院出台《关于建立司法碳汇补偿机制的意见》,创新建立“司法+碳汇补偿”机制,形成“五书一令”办理流程,规范司法碳汇案件办理全环节:审查被告人签订《认罪认罚承诺书》,引导提交《碳汇补偿认购申请书》,向林业部门出具《碳汇补偿评估鉴定委托书》,依据林业部门《林木需认购碳减排量意见书》,向被告人发出《碳汇认购令》,最终凭林业部门出具的《碳汇认购证明书》确认履行情况。
“此后,只要是经研判无法原地或异地达成恢复原状的涉碳案件,我院都适用该流程审结,确保每一起案件都流程规范、程序严谨,让司法碳汇理念深入人心。”吴章义说。
“司法+碳汇补偿”机制的建立,进一步确立了碳汇认购的法律导向,明确了认购碳汇案的适用范围,规范了办理程序,为快速办理破坏生态环境案件、及时修复受损环境资源提供了指导意见。机制建立一个月后,省高院于2022年5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大涉碳案件审理力度的通知》,将雷山法院“司法碳汇+生态补偿”模式誉为“雷山经验”在全省推广。最高人民法院2022年6月出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森林资源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首次在司法层面明确了认购林业碳汇作为替代履行森林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的方式。
“制度引领、流程规范、多方联动、全程监督”的长效运行体系,让每一步探索都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为防止“碳汇认购流于形式”,碳汇认购阶段,雷山法院监督被告人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确保资金专款专用;碳汇管护阶段,联合林业部门、乡镇政府、村委会,定期对碳汇林的管护情况进行检查,跟踪树木生长状况,确保碳汇林真正发挥固碳增汇作用;案件审结后,定期对被告人履行碳汇补偿义务情况进行回访,对未按时履行、虚假履行的,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同时,公开碳汇认购信息、资金使用情况和生态修复成效,接受社会监督,让司法碳汇在阳光下运行。
资源变现 “守山人”变身“卖碳翁”
生态价值,终须惠及百姓。
雷山县西江镇黄里村的护林员杨刚每天一大早都要巡山。每遇见一棵古树,他都会驻足察看,留意是否有病虫害迹象。
村民侯里贤和杨刚一样,也是一名护林员,每天都尽心尽力守护这片青山。
他们深知,这片林地就是一座“银行”,可以真正实现绿水青山变成金山银山。“这两三年,我家15亩林子通过‘卖碳’可以收入600元至800元不等。”侯里贤喜笑颜开地说。
“以前村民滥砍滥伐,砍了林木,就去卖钱,现在他们不仅不会滥砍滥伐,还会好好保护好这片林木,并且通过‘卖碳’挣到真金白银。”黄里村村支书、村委会主任侯建勋感慨道。
黄里村是黔东南中院、雷山法院的帮扶村。2022年,雷山法院引导黄里村林农将森林作价入股当地茶企,创下“贵州司法碳汇第一股”。次年,黄里村15户参与“司法碳汇村民入股企业”的林农,喜滋滋地领取了首次分红。
群众共享生态红利,助力乡村振兴。雷山法院首例认购“单株碳汇”民事公益诉讼案宣判后,在法官引导下,被告杨某某通过“贵州省单株碳汇平台”认购了2106株单株碳汇,为雷山县达地水族乡排老村王某标等5户林户转入了6327元购碳资金,实现了生态补偿金的精准直达。
5户林农收到杨某某的购碳资金后,管护山林的积极性大幅提高。“现在管护好树木,就能通过碳汇拿到分红,这绿水青山真成了‘摇钱树’。”王某标手里攥着到账的碳汇分红款,脸上的笑容藏都藏不住。
将“单株碳汇”灵活运用到司法实践中,充实了“司法+碳汇补偿”机制,以生态修复精准“挂接”乡村振兴,推进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促进生态环境保值、增值。
一笔笔碳汇收益,让林农们从“护林人”变身“卖碳翁”“卖碳婆”,实实在在享受到生态保护带来的“红利”。
薪火相传 续写司法护绿新篇章
跨省协作突破壁垒,拓展价值空间。
2023年10月,秋高气爽,芦笙响亮。黄里村踩鼓场上,广东省一企业代表与黄里村林农代表分别在协议书上签字捺印盖章并互换文本,达成全国首例“司法碳汇跨省协作”企业认购协议。同时,揭牌成立全国首个“‘司法碳汇跨省协作’助力乡村振兴实践基地”。根据协议,该企业以每亩森林碳汇作价60元,认购黄里村60户共1000亩碳汇林,将认购款6万元及时汇至黄里村村委会,并委请法院监管款项。协议期满后,全额发放至林农手中。
2024年,雷山法院与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法院,签订了《司法碳汇跨省协作框架协议》,山海携手创新进取,共享“司法碳汇+生态修复”实践经验,共建多领域联动机制,以司法之力助推两地生态文明建设。促成广东企业认购10万元贵州林业碳票,诞生“全国首张跨省司法碳票”。
2025年,通过省级官方交易平台,广东企业认购雷山县2106吨省级林业碳票,金额达20万元。推出“一书一票”机制支持企业绿色低碳转型。如今,“黔东南雷山·佛山南海司法碳汇跨省协作联络站”正式揭牌,搭建“司法碳汇一站式服务平台”,实现生态保护、企业发展与民生改善的多元共赢。跨省交易流程日益规范化、常态化,让雷山的生态价值在全国大市场中实现最大化。
“司法碳汇从来不是简单的‘以钱代罚’,而是以法治力量推动生态修复从‘惩治为主’向‘修复优先’转变,让生态损害者担责、让生态保护者受益,最终实现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有机统一。”吴章义最后说道。
苗岭深处,碳汇赋能;司法护航,绿富同行。在雷山县委政法委的统筹下,雷山法院将持续拓展“雷法护绿·碳索前行”创新矩阵,深化跨省司法协作,让每一片青山都成为坚不可摧的生态屏障,每一笔碳汇都成为滋养民生的“幸福资金”。
薪火相传守初心,司法护绿启新程。从破解修复困境的勇敢探索,到构建长效机制的久久为功,再到推动生态价值跨域流动的持续突破,雷山县司法碳汇的实践,是新时代生态司法创新的生动典范,用法治力量为“两山”转化写下了鲜活注脚。这份护绿初心,终将薪火相传、生生不息;这份司法担当,必将指引前路、续写华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