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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化东委员:以法治推动生态红利转为民生福祉

  ■记者 黄祖祥 牟岚 付先锐
  “近年来,黔南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守护黔南绿水青山。其中,在毛尖茶产业基地设置‘都匀毛尖茶制作技艺’司法保护示范点,促进毛尖茶等茶产业提质增效;在罗甸挂牌设立斑鳠司法保护观测点,不仅守护了绿水青山,还积极推动了高质量发展。”1月27日,省政协委员、罗甸县药茶产业发展中心主任王化东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他虽然未对法治保护生态环境领域进行专门调研,但他却在生活和工作中真切感受到,各级政法部门紧紧围绕生态环境保护和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凝聚法治之力守护绿水青山、增进民生福祉。
  “生态环境事关民生福祉,青山绿水离不开法治保障。”王化东说。近年来,我省出台《贵州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贵州省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等130余部生态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构建起具有贵州特色的生态文明建设法规体系。同时,各级法院结合生态环境保护实际,在全省先后成立了35个环境保护法庭,将绿水青山、传统村落等纳入司法管辖。全省公安机关深入组织开展“昆仑”“春风”“平安长江”以及打击“洗洞”“洗坡”盗采金矿、破坏珍贵树木资源违法犯罪等系列专项行动,以“零容忍”态度依法严打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犯罪。省高院与省检察院、省生态环境厅等部门同频共振,从联席会议、信息共享、案件移送、重大案件会商督办、紧急案件诉前查处等方面加强协作,推广环境社会治理新模式,构建多元解纷机制,共护绿水青山。同时,在赤水河流域,建立省、市、县、乡、村“五级河长”体系,并探索创新“互派河长”“流域河长”机制以及“河长+警长+检察长+义务监督员+巡查保洁员”的治河模式,有效推动“政府治水”向“全民治水”转变……一个个硬核举措、一次次生动实践,不断厚植美丽贵州建设的法治基石,让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
  “在法治护航下,全省上下努力把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生态红利正逐渐转化为民生福利。”王化东说,“生态环境保护需要每一位公民积极参与。作为一名政协委员,我在会前提交了一份关于强化珠江流域禁(限)用捕捞方法、禁用渔具管理,促进水生态保护的提案,建议出台珠江流域禁(限)用捕捞方法、禁用渔具名录,保护流域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为美丽贵州建设添砖加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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