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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多卖”骗取他人财物 假房东因合同诈骗获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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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多卖”骗取他人财物 假房东因合同诈骗获刑三年
本报讯(记者 贾华)近日,贵阳市开阳县人民法院对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被告人胥某涉嫌合同诈骗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胥某伪造房屋买卖合同,将租赁房屋多次出售骗取钱财,被法院以其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2万元,同时被责令退赔被害人损失共计34万余元。
经查明,2022年11月,被告人胥某以每年5000元的价格从他人处租赁房屋一套,双方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2025年4月,胥某因无力偿还债务,竟将主意打到了自己租住的房屋上,未征得房屋所有人的同意伪造虚假房屋买卖合同,摇身一变成为“房主”。随后采取“一房多卖”手段,先后与3名购房者签订买卖合同,骗取购房款高达34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胥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房产系本人所有的事实,采取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法院根据庭审查明的犯罪事实以及被告人的犯罪情节,遂作出上述判决。
检察官表示,这起案件暴露了房产交易中的风险隐患,也为企图通过非法手段牟利者敲响了警钟。房屋买卖涉及重大财产权益,交易时务必提高警惕。购房者应仔细核实房屋产权证书、卖房人身份信息等关键资料,并坚持通过资金监管账户进行交易,切勿因价格优惠而轻信“私人渠道”,以免上当受骗,蒙受经济损失。同时,任何企图通过伪造证件、虚构事实等手段骗取他人财物的违法行为,都将受到法律严惩。诚实守信是市场经济基本原则,切勿因一时贪念逾越法律红线,最终身陷囹圄,追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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