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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端立制 中端联动 末端治理
播州区检察院全流程推动检务督察新模式
  ■ 通讯员 胡劲
  为努力破解基层检察院内部监督难题,近年来,遵义市播州区人民检察院积极构建检务督察新格局,探索推动“前端立制、中端联动、末端治理”全流程检务督察新模式,以检务督察工作高质量助力检察工作现代化。
  数据见实效:依托检务督察“1+1”模式,该院开展检务督察121次,覆盖党务、事务、办案全领域、全过程;发出督察通报63期,发现各类问题47个;提醒谈话23人次,批评教育31人次,书面检查17人、扣司法绩效35人次,初核各类线索5件。
  坚持前端立制 “系统化”打开工作格局
  播州区人民检察院树牢“严管与厚爱并重”理念,将检务督察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纳入全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与检察业务一体部署、一体推进,形成“党组推动抓、政治部具体抓、各部门协同抓”的工作格局。
  与此同时,探索施行“检务督察1+1”工作模式,即成立“1”个检务督察组,主要由一名检察官牵头,院政治部、院办公室、院综合业务部骨干参加,围绕“对人、对事、对案”监督,常态化“灵活”开展督促检查,解决人员不专、力量发散等问题;实施一周“1”名院领导值周制度,由值周领导根据督察内容,机动式“灵活”开展检查督导,破解检务督察覆盖面不全、其他督查督办实效不够等问题。
  此外,健全完善《检务督察工作制度》《考勤管理制度》《领导值周制度》等,强化制度执行。
   围绕中端联动 “融合式”推动工作落实
  坚持集约式督察。播州区人民检察院制定督察督办工作办法,建立“大督察”格局,将党建重点工作、院党组议定重要事项落实、上级检察院专项工作推进、重点案件办理等分散在办公室、检委会、政治部的督察督办事项,统一划归检务督察组牵头组织督察督办。检务督察组根据具体督察事项属性,组内小分工大合作,把以前的“各自为政”集合归并成“统一战线”,确保督察质效。
  确保力量融合联动。该院坚持“内外部门”配合,党组定期与派驻纪检监察组沟通会商,协同开展纪律作风督察、移送交办问题线索,增强监督刚性。检务督察组与业务部门联合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流程监控、业务数据监管,并做好结果运用;与控申部门联合开展涉检察人员投诉举报线索的核查处理,凝聚监督合力,既用好业务部门熟悉业务的专业优势,又发挥检务督察“察”“查”威力,形成“责任联查、工作联督、信息联通”的良好工作格局。
   紧盯末端治理 “重实效”形成工作闭环
  播州区人民检察院强化作风建设“日志”,将干警履职尽责、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等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共性指标”。与干警家属、人民监督员、律师等建立联系沟通机制,常态化开展“检察廉内助”、检察开放日、公开听证等,定期开展谈心谈话、廉政风险研判,将监督落到细微处、拓展到八小时外。
  该院还坚持治标与治本并重,对发现的共性、典型问题,开展案例式、点穴式督察,推动突出问题“当下改”。对问题后续落实情况,同步核查整改是否到位、制度是否完善,督促“长久立”。此外,坚持“一果多用”,把督察结果作为干警评先选优、晋级提拔、考核考评的重要依据,让督察“利剑”生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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