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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经验
  上海:推出全国首个“互联网健康科普负面行为清单”
  今年3月,上海市在全国推出首个“互联网健康科普负面行为清单”,以进一步规范医务人员互联网健康科普行为。
  该清单明确禁止发布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违背,不利于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内容;禁止以健康科普形式,变相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广告类信息;禁止发布虚假错误的健康科普信息,不得夸大疾病治疗效果;禁止个人擅自利用职务身份开设用于发布健康科普内容的个人自媒体账号;禁止机构或个人在网络平台科普账号认证时弄虚作假;禁止将已认证的健康科普账号交由已被本市卫生行政部门列入“不良记录名单”的MCN机构(网络信息内容多渠道分发服务机构)运营或绑定等行为;禁止发布违背伦理道德、公序良俗、侵犯他人隐私的内容;禁止盗用他人作品或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禁止已退休、已离职工作人员未经原单位同意沿用原工作单位职务信息继续开展互联网健康科普。
   天津:发布《天津市健康科普行为指引(试行)》
  今年8月,天津市发布《天津市健康科普行为指引(试行)》,罗列了十条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发布健康科普信息时应遵循的行为规范。旨在规范和引导天津市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开展健康科普工作,向公众提供科学、权威、及时、有效的健康科普内容。
  该指引要求,不得以健康科普名义诱导患者到特定医疗机构就诊,变相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广告类信息,或对以上商品进行直播带货等不当牟利行为。
  (本报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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