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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章县检察院:以法治之力护航营商环境
筑牢外来物种入侵防线
推动社保缴纳全域整改
追回住房公积金30余万元
千里帮扶路 一生中医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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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一案治一片
推动社保缴纳全域整改
本报讯(通讯员 付鹏 徐茂鹏)近日,赫章县人民检察院成功促成一起因工伤认定引发的行政争议监督案件达成和解,同时针对企业未缴社保问题展开监督,既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也引导企业回归依法经营轨道,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李某系赫章县某酒店职工,2023年4月29日凌晨,李某旷工驾驶摩托车与杨某驾驶的车辆发生碰撞,事故导致李某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杨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李某无责任。6月12日,李某向人社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人社部门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李某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审理,法院认定李某情况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应当认定工伤情形,驳回李某诉讼请求。李某不服提起上诉、申请再审,均被驳回。
2024年12月18日,李某向检察机关申请检察监督。承办检察官经严格审查后认为,李某在发生交通事故前旷工未上班,不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上下班期间”发生交通事故的应当认定工伤情形,人民法院生效裁判并无不当。
为有效化解行政争议,承办检察官多次前往李某居住地,当面听取李某意见,并针对本案中的关键问题(如考勤记录、事发当晚李某活动情况等)与李某进行沟通,联合人社部门对李某进行释法说理。李某最终认可人民法院生效裁判,向检察机关撤回监督申请。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检察官发现,酒店并未为李某等职工购买社会保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检察官通过调阅诉讼卷宗、听取申请人及当事人意见、调取社会保险缴纳材料等方式开展调查。经查,该酒店现有职工57人,均未购买社会保险。经调取人社部门社会保险缴存记录,发现全县部分用人单位未为职工购买社会保险,且涉及职工人数众多。
检察机关审查认为,人社部门作为社会保险监管管理单位,未依法履职,致使部分用人单位未为职工购买社会保险,侵害了职工合法权益。2025年5月16日,检察机关依法向人社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对未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企业依法履行监管职责。人社部门在收到检察建议后立即进行了整改,目前,已督促辖区58家用人单位为1514名职工购买了社会保险。
“我们在办理此类案件过程中发现,因社保缴纳问题发生的小纠纷往往隐藏着大问题,部分案件中因未缴纳工伤保险,在发生事故后,企业可能面临高额的赔偿而陷入困境,员工可能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医治。”承办检察官表示。
在办理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中,该院始终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抓前端,治未病,努力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良好效果。在本案中,该院将个案办理转化为社会治理,积极向全社会传递“依法参保是底线”的强烈信号,既从源头预防和减少劳动争议,又充分保障了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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