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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8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慈善组织综合监管的意见》
  本报讯(记者 李莎)近日,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贵州8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慈善组织综合监管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构建多维度、全链条综合监管体系,为全省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意见》明确,慈善组织遵循“分级登记分级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管党建、必管慈善组织”原则,健全统一登记、各司其职、协调配合、依法监管的综合监督管理机制,推动形成结构合理、诚信自律、充满活力的慈善组织发展格局,切实防范化解慈善领域风险隐患。
  在监管重点上,《意见》聚焦四大关键环节精准发力:一是严把准入关口,在登记阶段明确告知慈善组织非营利属性及财产管理要求,严格名称审核、业务范围审定和负责人备案,强化年检年报、信息披露和违法违规查处;二是强化内部治理,推动党建工作与登记、年报、评估深度融合,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严格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规范分支(代表)机构管理;三是健全协同机制,明确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及财政、税务、公安、网信等职能部门监管职责,实现信息共享、联动执法;四是严打违法违规,依法查处虚假慈善、违规收费、滥用捐赠财产等行为,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为确保政策落地见效,《意见》明确建立慈善工作政策研究和重大案件处置机制,推进跨部门监管信息共享,依托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等载体整合数据资源,提升监管效能。同时,落实监管机构和人员配置,加大慈善服务购买力度,强化正面宣传引导,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慈善事业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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