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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艳琳:十载司法路 巾帼绽芳华
普法进校园活动结束后,罗艳琳耐心解答学生们提出的问题。

  ■记者 陈莉
  “我愿做坚守初心的法院人,砥砺前行的奋斗者!”这是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一庭五级法官助理罗艳琳常挂在嘴边的话。自2013年9月踏入法院系统,这位“90后”女干警,用10余年的坚守与实干,在司法一线书写着属于自己的芳华篇章,获得“全省法院先进个人”“黔东南州2023年度优秀巾帼女性”“黔东南州先进工作者”等荣誉,成为同事眼中“司法为民”的践行者、青年干警的榜样。
  关键时刻显担当
  在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开展期间,当时罗艳琳还在县法院工作,单位受理一起案情重大复杂的涉黑案件。该案涉案人员多、证据材料繁杂,且要求尽快完成审理,法院人手严重不足。而就在此时,罗艳琳刚刚结束婚礼,正准备休婚假。
  “案件不等人,扫黑除恶更是刻不容缓。”罗艳琳第一时间与家人沟通。在获得家人的理解与支持后,她毅然放弃休假,主动返岗,扛起了该案法官助理兼书记员的重任。
  此后数月,加班加点成了罗艳琳的工作常态。每天清晨,她早早来到办公室整理卷宗;夜晚,办公室的灯光常常亮到深夜,她逐页翻阅厚厚的案卷,梳理案件细节,归纳争议焦点,再结合法律条文、司法解释提出针对性意见。“每一份证据都不能放过,每一个细节都可能影响案件走向。”罗艳琳说,涉黑案件关系到社会安宁,容不得半点马虎。
  就在案件即将开庭时,罗艳琳发现自己怀孕了。怀孕初期的恶心、乏力等不适症状袭来,但她没有丝毫退缩。她每天提前到岗准备庭审事务;白天,全程参与庭审,认真记录每一个关键信息;晚上,她与和合议庭成员一起评议当天的庭审事实与证据认证,同时完成数十名被告人的量刑表制作。经过一周多的连续庭审,该案圆满办结,罗艳琳所在的集体也因该案的出色审理,被评为“黔东南州扫黑除恶先进集体”。
  精研业务破难题
  “作为法院人,业务能力是立身之本。”这是罗艳琳10余年工作中始终坚守的信念。从书记员到法官助理,无论在哪个岗位,她都始终保持着对业务知识的钻研精神,不断更新知识储备,提升专业能力。
  2020年,罗艳琳协助办理一起洗钱案。在拟写裁判文书时,她没有简单照搬以往思路,而是结合案件实际,仔细研读了最新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通过反复分析被告人的犯罪情节、主观恶性等因素,她发现现有量刑思路存在优化空间,随即向合议庭提出了新的量刑意见。
  为了让意见更具说服力,罗艳琳还搜集了多起类似案例,逐一对比分析,形成详细的论证材料。合议庭经过重新评议研究,最终采纳了她的意见,并依法作出判决。该案上诉后,二审法院维持原判,这份判决也成为当地审理同类案件的重要参考。
  在日常工作中,罗艳琳还善于创新工作方法。作为法官助理,面对复杂案件时,她会根据案情能动绘制各类关系“流转关系图”,将复杂的案件脉络清晰呈现,为法官精准审理案件提供有力支撑。10余年里,她参与审理的刑事案件达2200余件,撰写的裁判文书超百万字,无一因文书质量问题出现差错。
  坚守初心践使命
  从雷山县人民法院到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从基础的文书工作到参与重大职务犯罪案件、涉黑案件的辅助审理,罗艳琳的每一步都走得扎实而坚定。在担任内勤期间,她主动梳理工作流程中的痛点难点,推动多项微小制度机制落地,让部门工作效率大幅提升;在案件审理中,她始终把“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理念融入每一个环节,用实际行动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凭借10余年的辛勤付出,罗艳琳收获“全省法院先进个人”“黔东南州先进工作者”等多项荣誉。
  “这些荣誉不是终点,而是新的起点。”罗艳琳说,未来,她会继续坚守初心,以更饱满的热情投入到司法工作中,用实际行动唱响“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忠诚之歌,为法院事业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光和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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