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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经验
  辽宁开展“新职伤”保障试点 守护“车轮上的奋斗者”
  近日,记者从辽宁省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启动仪式上了解到,辽宁省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工作迈入了新阶段。从7月1日起,以社会关注度较大、职业伤害风险较高的出行、即时配送和同城货运行业为重点,将部分平台企业纳入试点范围,保障平台从业人员在遭受职业伤害后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
  启动仪式现场,辽宁省、沈阳市两级人社部门设置咨询台,工作人员针对新就业形态人员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解答。现场通过播放宣传片、悬挂宣传条幅、解答政策,广泛宣传职业伤害保障参保、缴费、待遇申领和办事指南等信息,进一步提升群众对职业伤害保障政策的知晓度。
  近年来,辽宁省相关部门同向发力,联合构建涵盖就业促进、权益维护、争议化解、技能提升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体系。开展新就业形态职业伤害保障试点,该省首次以制度形式将医疗救治、伤残补偿、职业康复等保障措施惠及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创新引入商业保险机构协助办理职业伤害保障事务,为参保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
  河北省全面启动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及预防宣传活动
  10月31日,由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主办的“新意满满关爱同行”——河北省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及预防宣传活动在石家庄举行。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李仓志出席活动并致辞,河北省工伤预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美团、饿了么、货拉拉、曹操出行、滴滴出行等平台企业代表,委托办理机构,以及一线从业人员代表共同出席活动。
  “作为全国第二批试点省份,河北省自今年7月1日正式启动职业伤害保障制度,研究制定了‘统一管理、全程委托、重点审核、有效监督、考核激励’的河北特色试点模式。”李仓志在致辞中介绍道,试点由省统一组织实施,制订统一的政策标准、建设统一的信息系统、统一招标委托经办力量,同时,明确河北省经办业务从参保缴费、职伤确认到待遇支付全流程委托商保机构办理,重点案件、关键环节人社部复核。
  试点启动以来,实现了新业态人员应保尽保,经办服务便捷高效,信息系统运行平稳,基金安全风险可控,各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截至10月25日,全省参保登记累计达到137万人;订单量累计达到5.85亿单;接受职业伤害事故备案7732件;收到待遇给付申请2045件,作出职业伤害确认688件;职业伤害费征缴3080.01万元。
  “过去我们最怕在路上出意外,受伤就意味着收入中断,医疗费更是家庭的沉重负担。如今,有了职业伤害保障,我们在路上奔跑时心里更踏实、更有底气。”新就业形态人员代表、骑手杨硕在采访中表示,平台为骑手推出“每单必保”,这笔费用完全由平台承担,个人无需出资。
  在活动交流环节,委托办理机构详细介绍了职业伤害保障的经办服务举措。美团作为平台企业代表,分享了企业在落实职业伤害保障与预防方面的实践与思考。随后进行的有奖互动问答环节,生动有趣,加深了与会人员对职业伤害保障政策的理解,现场气氛热烈。各方代表一致表示,将携手把政策关爱转化为具体行动,共同守护好每一位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职业安全与健康,为河北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本报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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