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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叶刚(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
商家采取的措施应符合消费者权益
  商家的此类措施可能构成对消费者权利的过度限制,侵害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在网络交易中,消费者“试穿”是行使选择权的重要途径。如果商家设置了无法在拆除前进行正常试穿的障碍,消费者可能在无法确认服装是否合身、款式是否满意的情况下被迫完成交易,这实质上架空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商家单方面制定的“拆除不退不换”条款属于格式条款。根据民法典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等主要权利,否则该条款可能被认定无效。面对部分消费者的恶意行为,商家采取的措施必须具有合理性,不能“一刀切”限制所有消费者的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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