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数字报首页
版面导航
第01版:头版
第02版:基层
第03版:综合
第04版:视点
第05版:法院周刊
第06版:教育周刊
第07版:交安
第08版:区域
标题导航
为绣娘权益与非遗传承护航
贵阳公安:“净网”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
丹寨法院:”执前督促”推动胜诉权益兑现
图说新闻
胜诉权因“违法终本”不能兑现检察监督为申请执行人解忧
让涉企纠纷从“忧解”变“优解”
版面概览
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2版
首版
上一版
下一版
末版
发布日期:
文章标题
文章内容
文章作者
上一篇
下一篇
字体:
放大
缩小
默认
胜诉权因“违法终本”不能兑现检察监督为申请执行人解忧
本报讯(通讯员 赵勇 何佩杰)近日,纳雍县人民检察院通过民事执行专项监督,破解一起“有固定工资收入却被裁定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执行难题,帮助申请执行人陈某兑现胜诉权益。
此前,陈某与王某某民间借贷纠纷胜诉后,王某某未履约。法院执行中,虽查控到王某某有公积金缴存记录,仍以“无财产可供执行”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简称“终本”)。
今年,纳雍县人民检察院开展“终本”案件专项监督时发现该线索,顺着住房公积金缴存记录开展调查核实。经走访调查确认,王某某系当地乡镇政府工作人员,每月有固定工资收入,且名下还有车辆等财产。检察院随即向法院制发检察建议,指出财产调查不全面、“终本”适用不当等问题,建议查封、冻结其行下相关财产,并按月提取工资偿债。法院采纳建议,目前已依法查封、冻结王某某名下财产,预留生活费后按月提取王某某工资用于还债。
据悉,纳雍县人民检察院始终紧盯“终本”案件“漏查”“漏封”问题,通过精准监督推动多起案件恢复执行,守护当事人权益与司法公信力。
贵州省互联网出版业务许可证:黔新闻出网版准字第046号黔ICP备05003182号-1 Copyright @ 2003-2023 DDCPC.COM 贵州法治网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贵州日报当代融媒体集团主管主办 技术支持:
锦华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