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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文秀(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官)
  被“开盒”后,应第一时间采取更有针对性的取证行为。截图最好包含能体现其犯罪情节的内容,如发布内容、发布时间、发布者信息等,同时也要着重留存体现危害后果的关键信息,如阅读量、点击量等。遭遇线下骚扰时,首先要将与对方的通话记录、短信记录等予以保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设立用于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情节严重的,即可构成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

   吉冠浩(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在日常生活中,个人可以从以下5个方面入手做好预防工作:首先,要增强自身隐私保护意识,了解网络环境中存在的隐私泄露风险,避免过度分享个人敏感信息;第二,个人可以通过设置强密码、安装正规安全软件等方式加强网络安全防护,收到可疑信息时,要通过官方渠道核实;第三,个人要注意合理设置隐私权限,在社交平台中仔细检查并谨慎设置隐私权限,限制个人信息的公开范围;第四,避免参与网络暴力、人肉搜索等不良网络行为,培养良好的网络行为习惯,减少因言语不当引发的网络暴力风险,降低被“开盒”的风险;第五,要做到及时处理个人信息泄露风险,定期检查账户安全,如有异常及时修改密码并联系平台客服。一旦发现个人信息被泄露或被恶意利用,选择及时报警和维权。
  (本报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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