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2版
发布日期:
贵阳市建立物业服务纠纷联动化解机制
  本报讯(记者 贾华)记者日前从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为及时有效化解物业服务纠纷,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了物业服务纠纷联动化解工作机制。
  该机制立足物业服务纠纷源头治理,整合人民法院、住建部门、街道(社区)基层组织、业主委员会、社会多方力量,依托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完善诉讼与非诉讼多元化解衔接机制与联动工作体系,积极探索集业主自治、政府监管、多方调解、司法裁决于一体的物业纠纷调处新模式。
  该机制明确,人民法院负责对物业服务纠纷调解工作进行法律业务指导,与住建部门相互配合进行调解员业务培训;对起诉到法院的物业纠纷案件,引导当事人先行进行人民调解或行政调解,调解不成功的依法及时审理;加强对物业服务纠纷人民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提升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审判质效,发布典型案例、示范裁判案例;向住建部门提出完善物业服务监督管理的建议;对住建部门在调处物业服务纠纷中需要人民法院协助的事项,及时予以协助。
  住建部门负责加大对物业服务的行政监管工作力度;拟定、推行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细化物业服务标准,规范合同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物业纠纷;对物业服务纠纷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工作在政策法规专业培训、专业人才等方面给予支持;对人民法院在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中需要住建部门协助的事项及时予以协助。
  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由相关单位、街道(社区)基层组织代表、业主委员会代表、物业服务企业代表、调解工作者代表参与的联席会议,对辖区内物业服务纠纷情况动态排查,着力解决物业服务中发生的重大矛盾纠纷,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物业纠纷预防和调解工作,及时防范化解风险。
  建立分层调解机制。对于日常物业服务纠纷,充分发挥业主自治功能与基层群众自治功能,通过业主委员会、社区居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引导当事人向住建部门申请行政调解等。

贵州省互联网出版业务许可证:黔新闻出网版准字第046号黔ICP备05003182号-1 Copyright @ 2003-2023 DDCPC.COM 贵州法治网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贵州日报当代融媒体集团主管主办 技术支持:锦华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