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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块“蓝秧碑” 百年“和解歌”
  ■ 记者 贾华
  在开阳县高寨乡平寨村蒲窝八寨,三块静静矗立的青石碑,默默诉说着一段民族和解佳话,成为当地苗汉人民数百年和谐史的重要历史物证。
  据《水东人文谭·开阳故事》记载,明清时期,蓝氏苗胞迁居蒲窝八寨。清康熙后期,贵阳汉族大姓何氏迁入蒲窝八寨,秀才何暹定居于此,带来先进汉文化,与蒲窝苗族文化融合。蓝秧(蓝阿秧)因在何家帮工而成为最早汉语通。
  有一年,蓝阿秧去开州城为何家上皇粮时,得知蒲窝八寨苗民祖先开垦的土地被何氏霸占,他只身赶到开州衙门状告地主何暹,但因缺乏证据反被判刑五年。
  刑满释放后,他做足充分准备,于乾隆二十六年(1761年)再次到省巡抚衙门告状,遇上在湖南以平反冤案著称并在贵州主持清理积案的巡抚周人骥。周人骥立即责成贵州按察使尹大人和贵阳知府胡邦佑迅速查清此案。尹大人和胡邦佑责成开州知州吕正音查办此案。
  吕正音亲赴蒲窝八寨,组织原告蓝阿秧和被告何暹对质。当问及土地权属依据时,何暹吞吞吐吐不得要领,而蓝阿秧则提出,“苗家蒲窝八寨田土四界以埋鸡毛、石灰、火炭为标记,并有契约为证。”
  吕正音根据蓝阿秧提供的线索,命衙役到何家后园挖出地契,再到八寨田地四界挖出地下标记。
  面对铁证,何暹忙认罪:“小人愿把田地还给苗民,就算卖给他们好了。”
  蓝阿秧一听大声说:“你们何家霸占苗家土地几十年,我们没找你算‘禾花钱’(土地年总产值),你倒要卖给我们,要卖也可以,得先算清几十年的‘禾花钱’”。
  关键时刻,吕正音巧妙调解:“就按何暹把田地卖给苗民,但苗民不找何家算‘禾花钱’,何家也不要收卖田地的钱,双方两抵,可否?”双方长达50多年的土地纠纷,在苗、汉双方互谅互让和官方的调解下,就此化干戈为玉帛。
  双方矛盾化解后,蓝阿秧率苗民于乾隆二十六年六月在蒲窝八寨各立一块石碑,当地苗民称“蓝秧碑”。蒲窝八寨原有“蓝秧碑”九通,总碑立于上蒲窝寨,其余八寨每寨各一通。如今,经开阳县文物普查人员实地勘察,仅存三通:位于上蒲窝寨的总碑、新寨碑与后寨碑。
  260多年来,平寨村当地苗汉族人世代和谐共处,至今每年共同举行“苗欢苗娅”民族风情表演、“民族团结一家亲,非遗展演闹元宵”等活动。平寨村还以“节”为媒,将民族团结内涵植入“三月三”“六月六”“斗牛节”等节庆活动,积极开展布依族“坐夜筵”、苗族“跳圆”等民族特色活动,让各族群众在同歌共舞中感受民族文化魅力,讲好民族团结历史、民族交往交融的开阳故事。
  如今,平寨村被列入贵州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将山水美景、民族民俗、苗族斗牛等融合,形成集观光、体验、购物、娱乐等为一体的旅游业态。同时,依托民族传统手工技艺,开发出蜡染、刺绣元素的围巾、箱包、服饰等40余种文创“潮品”,实现民族文化产业化发展,提升非遗经济效益,带动当地各族群众增收致富。
  从一块石碑到一种精神,从一次调解到百年和谐,“蓝秧碑”早已超越其物理存在,成为开阳大地上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真实写照。它无声地诉说着:唯有尊重历史、包容互信、公平正义,才能让不同民族在同一片土地上共生共荣、携手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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