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公布实施《贵阳市六城区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土地定级及基
准地价成果》的公告
《贵阳市六城区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土地定级及基准地价成果》经贵阳市第十五届人民政府第10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
一、工作范围
本次贵阳市六城区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土地定级及基准地价制订的工作范围为贵阳市六个市辖区范围,即南明区、云岩区、花溪区、乌当区、白云区、观山湖区,总面积2525.49平方公里。
二、集体建设用地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
(一)集体建设用地土地级别
本次贵阳市六城区集体建设用地采用综合定级的方法将土地级别划分为六级,土地级别从一级到六级由高变低。
(二)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
本次贵阳市六城区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制订的地类包括商服用地、工业用地、宅基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四大类。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内涵和基准地价表,详见表1、表2和表3。
三、农用地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
(一)农用地土地级别
本次贵阳市六城区农用地采用因素法将水田、旱地级别均划分为四级,土地级别从一级到四级由高变低。
(二)农用地基准地价
本次农用地基准地价的评估用途主要为耕地,根据土地权属性质,农用地基准地价又分为集体农用地基准地价和国有农用地基准地价。农用地(耕地)基准地价内涵和基准地价表,详见表4、表5。
四、实施时间
本次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成果自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由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9月25日
债务抵销通知书 王福怀、凡仕彬:
凡仕彬、贵州中海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与钟山区杨柳办本山建筑物质租赁站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12月10日作出(2024)渝0120民初4454号民事判决书(下称一审判决)。
根据一审判决第二项,贵州中海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支付钟山区杨柳办本山建筑物质租赁站截止2019年6月10日的租金、物资赔偿费共计423750.78元;根据一审判决第三项,贵州中海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支付钟山区杨柳办本山建筑物质租赁站违约金40000元。一审判决贵州中海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还应承担该案的受理费11924.94元和因迟延履行期间产生的债务利息。以上合计本金为475675.72元(迟延履行期间产生的债务利息最终以执行法院计算的为准)。
贵州中海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于2025年5月29日收到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送达的(2025)渝0120执1773号执行通知书,故一审判决应在2025年5月29日前履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据此,在本案中,贵州中海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与你二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均为金钱给付债务,贵州中海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现通知你二人:
将贵州中海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对钟山区杨柳办本山建筑物质租赁站负有的上述到期债务与贵州中海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对你二人享有的上述到期债权等额抵销,自本通知送达你二人即时生效。请你二人在本通知送达之日起自行向钟山区杨柳办本山建筑物质租赁站付清。
特此通知
通知人:姚黎红
2025年9月25日
寻亲公告 兹有一名弃婴于2022年7月11日凌晨5点10分在贵州省黔西市红瓦房村柿化三组野外路边发现,现场该弃婴基本情况是;性别:男;身高大约48厘米,体重2.35公斤,身上裹着浅色棉被,身穿红色的小胎衣,附身有一张小纸条“生于2022年7月9日”,望有缘人好好带他。发现人:何召贤;电话:18748567494。请弃婴的亲生父母持有效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前来领取。联系人:刘伟;电话:13158274269。
通知书 ●本人余伟伟,男,身份证号:522634199202053217,发证机关:雷山县公安局,身份证有效期限:2021.11.01-2041.11.01特此声明此证作废。自本声明发布日起所有与本身份证有关事情概与本人无关,特此声明。
●王恺悦2025年9月23日遗失身份证,证号520102199303273059,声明作废。
●周在建遗失重庆市茂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桐梓分公司开具的保证金收据,编号830118金额5000元,声明作废。
●贵州丰穗乐耕农业有限公司遗失公章,声明作废。
●凤冈县永和镇党湾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遗失开户许可证,开户行:贵州凤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和支行,核准号:J7038000480801,账号:820000000004095658,声明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