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打击非法捕捞宣传活动。 ■ 记者 付先锐 贾华
2023年9月,贵阳市公安局观山湖分局森林警察大队联合金阳派出所等单位在开展“昆仑”专项行动时,发现有人购买钢珠并在百花湖风景区内利用狩猎工具进行狩猎,还通过互联网“线上”方式向不特定人群直播狩猎过程、传播狩猎方法、销售狩猎工具。该案件线索涉及全国32个省份,4万余条案件线索。经上报省公安厅食品药品生态环境犯罪侦查总队后,向全国发起集群打击工作。2025年4月,犯罪嫌疑人康某某、董某某因犯传授犯罪方法罪、非法狩猎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这起案件是我省森林资源保护工作中因传授犯罪方法罪的首例案件,有力打击了利用互联网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
近年来,贵阳在打击生态环境保护犯罪工作上持续发力,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效。通过一系列有力举措,守护绿水青山,为生态环境筑牢坚实防线。
开展专项行动 铁腕执法护生态
2025年是全面实施长江“十年禁渔”工作的第5年。贵阳市制定了贵阳贵安2025年长江“十年禁渔”系列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严格落实全国公安机关“平安长江”专项行动“打防结合、推进发展”的工作总要求。聚焦打击非法捕捞、非法采砂和涉江突出违法犯罪活动,全力维护水域安全稳定,尤其对在贵阳贵安长江流域从事“电毒炸”、生产性捕捞等非法捕捞违法犯罪个人及团伙予以重点打击。
在打击非法捕捞行为的实际行动中,观山湖区“6·09”非法捕捞水产品案是一个典型。2023年6月,在省公安厅食品药品生态环境犯罪侦查总队统筹调度下,省、市、区三级公安机关密切协作配合,成功破获这起案件。以肖某、袁某为首的两个非法捕捞水产品团伙被一举打掉,先后抓获犯罪嫌疑人肖某、袁某等共20余人。
经调查,自2020年以来,这两个犯罪团伙长期在观山湖区百花湖水域向当地村民大量收购非法捕捞的螺蛳(中华圆田螺),并外销至广东省珠海市、佛山市,湖北省潜江市、荆州市,山东省济南市,江苏省连云港市,晴隆县、望谟县、荔波县、贵阳市南明区、花溪区、安顺市等5省12市(县、区),涉案资金高达200余万元。公安机关发起凌厉攻势,成功斩断非法捕捞、运输、销售的地下产业链,实现全环节、全要素、全链条打击,达到“捕、运、销”断链条的预期目标,有力震慑了非法捕捞违法犯罪行为。
打击违法犯罪 践行绿色发展理念
贵阳市深入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坚决扛起公安机关打击犯罪、保护生态环境的职责。
通过深入开展打击环境违法犯罪利剑专项行动、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等工作,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污染环境违法犯罪。在打击污染环境犯罪的过程中,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不放过任何一个破坏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用实际行动守护生态环境。
今年以来,贵阳市在打击非法采矿违法犯罪工作上持续发力,不断加大对私挖盗采的打击力度,召开2025年打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工作推进会。截至目前,贵阳市各级公安机关已开展打击私挖盗采联合执法行动30余次。这些行动有效遏制了非法采矿行为,保护了当地的矿产资源,维护了生态环境的稳定。
贵阳市不断强化使命担当,认真履行河长职责任务,围绕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工作,切实加强沿河沿岸监督管理。做好巡河记录,建立巡河台账,紧盯治水顽疾,持之以恒做好河流常态长效管理。
加强部门联动 强化行刑衔接
针对污染环境、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采矿、非法捕捞等问题,贵阳市公安局积极推动健全完善与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行政职能部门的联合执法、线索移交、案件会商等机制。
2024年10月,贵阳市公安局牵头建立《贵阳市公安局生态保护分局、贵阳市生态环境执法支队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衔接工作机制》,同时设立贵阳市公安局生态保护分局驻贵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警务联络办公室。这一举措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和行政职能部门各自的职能优势,进一步深化行刑衔接。
在打击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方面,根据上级线索核查指令,贵阳市公安局云岩分局治安大队组织民警开展侦查工作,在云岩区黔灵山公园黔灵湖山庄附近抓获涉嫌猎捕国家保护动物野生猕猴的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李某某、任某某、陈某某等人,当场扣押非法猎捕的野生猕猴3只。经司法鉴定,3只猕猴为国家Ⅱ级保护动物,经济价值共计3万元。
贵阳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与贵阳市公安局云岩分局治安大队组成联合侦查组,进一步深挖案件,发现陈某某等人为谋取利益,多次非法猎捕野生猕猴。专案组民警还在广西河池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查扣了从贵阳运送过去的猕猴10余只。这起案件的侦破,离不开多部门的协作配合,彰显了行刑衔接机制在打击生态环境保护犯罪中的重要作用。
贵阳在打击生态环境保护犯罪工作中的一系列行动和显著成效,为当地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和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也为其他地区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