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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上加罪 男子两次酒驾被查处
本报讯(通讯员 李天天)近日,施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查处一起饮用药酒后驾车的案例,驾驶人王某因饮用药酒,再次触犯酒驾红线。
当天晚上,施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城南路开展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重点查处酒驾、涉牌涉证、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20时26分许,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车驶向查缉点,驾驶员在看到前方交警示意靠边停车接受检查时竟迅速掉头折返。民警立即上前制止,并责令其配合酒精检查。经酒精快速检测棒检测,王某有酒驾嫌疑,随后现场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35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
交警进一步查询得知,王某曾于2020年9月19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处,此次已是第二次因酒驾被施秉公安交警查获。面对交警询问,王某称自己长期受腰痛困扰,平常会喝些药酒缓解疼痛,没想到会构成酒驾。
民警当场对其进行了严厉批评教育,强调药酒本质上也是酒,含有的酒精会影响驾驶安全。身体不适饮用药酒后,应选择在家休息或乘坐公共交通出行,绝不能驾车上路。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王某因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将面临1000至2000元罚款、10日以下拘留,以及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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