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坝坝会”宣传《民法典》及相关法律知识。 ■记者 姚强 冉龙飞
“我在工地受伤的补偿款顺利拿到手了,真是打心底里感谢镇上调解中心!要是没有调解中心,闹到法院不仅费钱,还得耗不少时间呢。”7月的德江县长堡镇,阳光透过枝叶洒在长堡村村民王某黝黑的脸庞上,他往日那股怒气冲冲的劲头,早已烟消云散。
5个月前,王某在王某波承建的工地上务工,施工中不慎与王某波正在作业的挖机背面擦挂摔下坡,导致受伤住院。双方就医药费赔偿问题起了纠纷,王某一度情绪激动。
网格员在网格排查中发现这一情况后立即上报,长堡镇司法所及时介入。“这属于‘非警务’纠纷,符合人民调解条件,来咱们镇调解中心吧。”电话里,司法所所长杜强的声音沉稳有力。
随后,杜强等人实地走访摸清实情,组织双方开展调解。他们结合《民法典》及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反复耐心劝解,最终促成双方自愿达成协议——王某波一次性补偿王某伤残金、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等共计24800元。
这暖心的一幕,正是长堡镇“1+3+4”工作法化解矛盾纠纷的生动缩影。
近年来,长堡镇以“1+3+4”工作法破解基层矛盾难题,将纠纷化解在源头、解决在基层。
“1个中心”为统领,筑牢调解主阵地。镇里以综合矛盾纠纷调解服务中心为核心,依托司法所搭建镇级“一站式”调解服务中心,作为全镇调解工作的指挥枢纽。该中心统筹信访、综治、公安等资源,指导19个村(社区)调委会,实现群众诉求“一站式”受理、矛盾纠纷“一揽子”调处。同时强化组织队伍与网格化布局,构建“村调委会+司法所枢纽+专职调解员网格”体系,实现精准预警研判。
“3个对接”联动,织密矛盾化解网。访调对接方面,在司法所设立调解窗口,将人民调解前置到信访一线,提供接访、调解、援助、疏导“一站式”服务,并整合律师等法律资源提供支撑;公调对接方面,建立警调联动机制(派出所设调解工作室),对符合条件、双方自愿的“非警务”纠纷及时介入,有效预防“民转刑”案件;诉调对接方面,对可能进入诉讼程序的纠纷提前“会诊”调解,耐心释法明理,引导通过司法确认化解,既减轻法院压力,也减少群众诉累。
“4方资源”激活,凝聚基层调解力。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公开招聘19名专职人民调解员配备到村(社区),实行末位淘汰和“以案定补”激励机制,加强专业培训,让熟村情、懂民心的他们就地化解纠纷;为每个村(社区)配备法律顾问,健全“一月一主题”集中服务和日常走访机制,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培育186名“法律明白人”队伍(涵盖村支两委成员、调解员、网格员等),发挥“地熟、人熟、事熟”优势,重点化解家庭、邻里、土地等纠纷;融合“枫桥经验”,将调解融入“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机制,依托党建引领整合网格员、政法干警等力量组建“流动调解室”,建立“周报告、月研判、特殊时期日排查”机制,确保社情民意在网格内反映、纠纷就地化解。
例如王某的纠纷,从网格员在网格内发现上报,到调解中心联动专职调解员、法律顾问、村“法律明白人”上门服务,全程没让当事人跑一趟镇政府,真正实现“小事不出网格”。
“化解基层矛盾,靠的还是咱老百姓信得过的‘自己人’。”杜强说,19名专职人民调解员熟村情懂民心,村法律顾问每月坐班答疑,186名“法律明白人”活跃在田间地头,再加上“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机制每周排查、每月研判,矛盾刚冒头就被“掐灭”。
如今的长堡镇,稻田间的争吵少了,院坝里的笑声多了。从土地边界到家庭琐事,从邻里摩擦到经济纠纷,“1+3+4”工作法像一张细密的网,将矛盾牢牢兜在基层、解在源头。正如村民们常说的:“有纠纷不用慌,调解中心来帮忙,既省心又省钱,日子过得更踏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