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正声明 致社会各界:
为维护贵州永平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及公众合法权益,现声明如下:
1.我司自2021年11月15日至今仅对外使用一枚合法备案公章,备案编号:5227253114581。2.请我司合作方、客户及社会各界在业务往来中严格核实我司公章真伪(核实电话:17786650660),凡未经我司书面授权、使用非备案公章签订的一切法律文书均属无效;3.我司已将近期涉嫌伪造我司公章的犯罪行为向贵州省瓮安县公安局报案。特此声明。
公告
●贵州青旅友谊贸易有限责任公司遗失财务专用章一枚,现声明作废。
●贵州明眸广告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法人章、财务章(均未在公安机关备案),声明作废。
●贵州平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5201039196844、财务章5201039196846、白建平法人章,声明作废。
●贵州杰拓煤炭商贸有限公司公章5206278807662、法人章(王承余印)5206278807665遗失声明作废。
●商贸城门面转让联系电话:13113343999
●黄雷遗失警官证,证号:武字第1554268号,声明作废。
●今遗失编号为:云综执局(2024)字第0916号城镇排污证,声明作废。
●冉诗群遗失警察证,证号:057970,声明作废。
●贵A73992,贵AF0555,贵AD4019道路运输证,遗失作废。
●贵AUP587营运证遗失现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
●贵州元璋律师事务所的孙开国律师,因办案时不慎将贵州省司法厅2021年6月23日颁发的律师执业证遗失,执业证号:15203201210517445,执业证书流水号:11506991,现声明作废。
●贵州嘉诺丝建筑劳务有发限公司遗失公章,声明作废。
●购房人钱华艳,身份证号522425199204015129,于2015年12月22号订购花果园三期W1区12栋2单元39层4号房,因本人保管不善,将该套房房款收据(金额¥108978元,票据号0006428943)原件遗失,于2015年3月15号订购花果园三期W1区11栋2单元40层3号房,因本人保管不善,将该套房房款收据(金额¥150000 元 ,票 据 号0006534995)原件遗失,现声明房款收据原件作废,由此引起的经济纠纷及法律责任本人自行承担。特此声明!声明人:钱华艳,2025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