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校园开展普法宣传。 ■ 记者 吴文珑
今年4月,福泉市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疾驰百余公里,在机场安检口截住逃避抚养费的被执行人;5月初,法槌声穿透校园,福泉中学1300余名师生现场见证了一场盗窃案宣判……
今年以来,福泉市人民法院用速度与温度书写司法答卷——雷霆出击的执行行动让“纸上判决”化作真金白银,沉浸式的法治课堂在青少年心中播下了法治种子,高效柔性的调解机制为企业纾困解难。该院全体干警秉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宗旨,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司法力量。
执行攻坚护权益
4月初,福泉市人民法院执行局的办公区紧张且忙碌。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的申请执行人游某已奔波数月,而被执行人吴某拖欠子女抚养费,多次电话沟通后竟“消失”。
4月12日,该院执行专班通过综合布控,精准捕捉到吴某计划飞往三亚的航班信息。于是,该院执行干警在其出发当天的傍晚,迅速驱车赶赴贵阳龙洞堡机场,在机场公安的紧密配合下,于安检口成功拦截吴某。
面对吴某的逃避行为,执行干警现场出示法律文书,严肃告知其失信惩戒、限高令及司法拘留等后果,同时耐心地释法明理。经过不懈努力,吴某终于认识到逃避执行的法律风险,当场履行了全部执行款项3000余元,这起抚养费纠纷案件得以高效执结,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在另一起有关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件中,秦某与陈某的人身损害赔偿执行案进入僵局。陈某因秦某的行为受伤,经鉴定为轻微伤,法院判决秦某赔偿陈某3886.73元,但秦某拒不履行且长期失联。在多次走访调查后,4月17日,秦某现身福泉市人民法院牛场人民法庭,其虽认可判决却仍拒绝履行,甚至为了对抗执行辞去工作,名下也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
面对这种“自损式”对抗,福泉市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先是对秦某进行心理疏导,剖析其行为对未成年子女的负面影响及辞职前后收入差距带来的生活影响,并向其讲清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避免执行惩戒对其家庭造成二次伤害。
在沟通无果后,福泉市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传及拘留措施,在拘留前体检时,秦某的态度终于转变,当日筹款全额履行了剩余款项2329.73元。这起案件的执行,既彰显了法律的刚性,又体现了司法的柔性,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法治宣传润心田
4月15日,福泉市王卡民族小学的操场上热闹非凡。福泉市人民法院干警身着制服,为该校学生带去了一堂法治课。原来,这是该院积极行动,组织干警深入辖区学校、乡镇集市,开展“国家安全·法治同行”主题宣传系列活动。
在王卡民族小学,该院干警根据小学生的认知特点,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等法律知识,引导青少年树立牢固的国家安全意识。围绕“发现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该怎么办”“如何保护个人信息”等问题,该院干警与同学们展开互动,并向他们发放国家安全主题的手册及体育用品、学习用具等纪念品,现场气氛热烈,赢得了广大师生的一致好评。
同一天,在福泉市牛场镇集市上,福泉市人民法院的普法摊位吸引了众多群众围观。“遇到电信网络诈骗,钱还能追回来吗?”……干警们一边发放宣传手册,一边耐心解答群众提问。
该院干警利用赶集人流量大的特点,通过集中宣讲、以案释法、互动答疑等方式,向过往群众讲解国家安全知识,阐释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法律后果,积极营造“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提高群众维护国家安全的意识。
5月12日,福泉市人民法院还将刑事审判庭“搬”进了福泉中学,公开开庭审理一起盗窃案。庭审过程严谨规范,从宣布法庭纪律到进行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及最后陈述,清晰查明了被告人田某某的犯罪事实:2024年10月13日至17日期间,被告人田某某在福泉市牛场镇辖区内盗窃三轮车的蓄电池共计54个,销赃得款共计4515元。法院当庭依法作出判决。
此次庭审,让福泉中学1300余名师生直观地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该校负责人感慨道:“通过真实案件进行法治教育,这样的普法效果比较震撼,希望今后可以多举办这样的普法活动。”
庭审结束后,该院法官还围绕校园安全、未成年人保护、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进行现场普法。同时,通过播放警示教育片、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进一步强化普法效果。该校师生们纷纷表示,希望法院今后能更多地开展此类活动,帮助同学们提高遵纪守法意识,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服务营商助发展
4月中旬,在福泉市人民法院牛场人民法庭的调解室内,贵州某工程有限公司与贵州某化工有限公司负责人剑拔弩张。“我们按时供货,你们却拖欠4万多元货款……”双方争吵不休。
原来,这是贵州某工程有限公司与贵州某化工有限公司因货款发生争议,自行调解未果后通过网上立案提起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福泉市人民法院牛场人民法庭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考虑到原、被告均为民营企业,若通过诉讼程序解决,可能会对企业的经营发展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
于是,承办法官立即与原、被告企业负责人取得联系并进行沟通,在充分了解各方诉求、争议焦点后,提出多种可行性解纷建议,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协议达成后,牛场人民法庭积极督促,被告按时足额履行了支付义务,4万余元货款得以顺利支付,该案实现实质解纷。
这起纠纷的高效解决,是牛场人民法庭推进“立审执”一体化,探索构建“先行调解+督促履行”解纷模式的生动实践,也是福泉市人民法院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助力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一个缩影。
福泉市人民法院通过一个个具体案件的妥善处理,一场场法治宣传活动的深入开展,以及对营商环境的积极助力,践行着司法为民的初心,守护着社会的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切实地感受到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