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3版
发布日期:
普安县检察院:以公开听证化解申诉人“心结”
  本报讯(通讯员 谭贤)近日,普安县人民检察院就一起社区矫正调查评估争议案件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听证员、人民监督员、司法局工作人员对申诉人面对面释法说理,依法化解申诉矛盾,以公开透明的方式回应群众关切,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杨某平因危险驾驶罪,在普安县人民法院审理期间,县司法局受托对其是否适用社区矫正进行调查评估。经查,杨某平曾因酒驾被行政处罚,此次系再犯且悔罪态度不足,司法局综合认定,其再犯罪风险较高,提出“不建议适用社区矫正”的意见。杨某平不服调查评估意见结论,向检察机关提出控告申诉。
  普安县人民检察院受理后,依法全面调取并审查案件材料,确认社区矫正机构调查评估程序合法、内容客观。为进一步消除当事人的疑虑,检察机关主动搭建沟通平台,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
  在听证会上,检察官、听证员及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从法律适用、证据分析、警示教育三个维度,展开释法说理,详细解读了社会调查评估的相关规定,强调法律对“社会危险性”的明确限制,并出示杨某平酒驾违法等记录,说明评估意见的客观性;还结合酒驾典型案例,剖析违法犯罪的后果,引导当事人正视问题、积极改造。
  人民监督员全程监督并发表意见,一致认为,司法局评估合法、合规,检察机关处理结论公正、合理。经充分沟通,最终,杨某平的疑问得到解答,其情绪也得到安抚,杨某平认可了社区矫正机构的社会调查评估意见的客观性、合法性。他表示接受结果,承诺今后会遵纪守法。
  此案是普安县人民检察院深化法律监督、践行“阳光司法”的生动实践。通过公开听证,既保障了当事人的知情权与参与权,又以“看得见”的方式,彰显了司法公信力。
  下一步,普安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发挥检察职能,推动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透明化,让每一起案件的处理既有法治力度,又有民生温度,切实筑牢社会和谐、稳定的法治防线。

贵州省互联网出版业务许可证:黔新闻出网版准字第046号黔ICP备05003182号-1 Copyright @ 2003-2023 DDCPC.COM 贵州法治网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贵州日报当代融媒体集团主管主办 技术支持:锦华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