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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阡县法院:把“民生小事”当成“头等大事”
  ■ 记者 李雅
  “依法为业主维权,公正为百姓办事”。
  这是石阡县人民法院收到的众多锦旗中的其中一面。这14个字的背后,是一个怎样温暖的故事呢?
  2012年至2019年间,某公司将在石阡县城开发的小区房屋进行出售,并与祝某等购房者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同》,在签订合同时,祝某等人向该公司支付了首期购房款,剩余房屋尾款通过公积金贷款等方式支付,祝某等人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完毕合同义务,虽如期收房,却因该公司一直未履行办理房产证,导致购房者长达十年之久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他们多次与该公司协商未果,无奈之下祝某等25名业主选择用法律途径维权,遂起诉至石阡县人民法院,要求该公司尽快办理房产证,并赔偿因逾期办证造成的损失。
  石阡县人民法院收到该案后,承办法官考虑到该案件涉及人数多、矛盾较为突出,事关老百姓切身利益,处理不当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为妥善化解该起纠纷,承办法官立即前往当事人所在小区了解案情,并阐明诉前调解的诸多优势。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承办法官及时组织业主代表与该公司负责人协商调解。调解中,该公司表示因房开公司欠税费等历史遗留问题,无法启动办证程序,也曾通过多种方式与业主进行沟通,但部分业主不愿意出面协商,其他业主意见各异,导致双方一直无法有一个妥善的解决方案。
  为确保办证问题顺利落地,承办法官坚持能动司法理念,主动与石阡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等部门对接,详细了解该小区项目建设有关情况,寻求职能部门支持,共同解决办证问题。在相关部门的督促下,该公司对小区设施进行完善,全部房屋质量安全通过评估验收,并完善相关手续。最终,该小区启动了办证事宜,业主陆续获取不动产权证书,困扰业主多年的“办证难”问题得到妥善解决,有效避免群体性事件发生,真正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法官,我们拿到房产证了,焦虑了这么长时间的事情总算解决了,感谢你们真正把我们老百姓的事情放心里,想方设法帮我们解决问题,不然我们小区1300多户业主的房产证不知道要什么时候才能办到……”拿到房产证的祝某拉着法官的手激动地说道。
  千方百计办实事,真心实意解民忧。这是石阡县人民法院聚焦办好民生实事,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满意度的一个缩影。
  石阡县人民法院怀着对群众的赤诚之心,忠诚履行宪法法律职责,不断汲取奋进力量、强化使命担当,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该法院干警聚焦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把“民生小事”当成“头等大事”来办,把好事办实、把实事办好、办到群众心坎上,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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