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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州首部气象防灾地方性法规出台
  本报讯(记者 戴正国 通讯员 杨昌达)近日,《黔东南州极端天气灾害防御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经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审议通过,将于2025年4月1日正式施行。作为黔东南州首部针对极端天气灾害的专项立法,该《办法》首次以法规形式明确了“防、抗、救”全链条工作机制,标志着当地气象灾害防御迈入法治化、规范化新阶段。
  《办法》聚焦暴雨、高温、凝冻等极端天气灾害,提出建立“分灾种、分区域、分行业”的监测预警服务体系,并要求气象部门联合应急、交通、住建等部门开展气象灾害风险普查,动态更新灾害数据库,划定风险区域。同时,明确将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融入灾害防御体系,推动城乡规划、重大工程选址中纳入气候可行性论证,从源头提升抗灾韧性。
  《办法》首次推行“重点单位目录制度”,将交通、能源、通信等易受极端天气影响的单位纳入名录,要求其制定专项应急预案并落实物资保障。此外,建立财政支持的巨灾保险制度,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防灾减灾,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协同”的联防联控格局。针对预警响应,创新提出“递进式”预警模式,即按“预报—预警—预警信号”三级逐步强化防御措施,确保响应精准高效。
  黔东南州气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办法》的出台填补了黔东南州在气象灾害防御立法的空白,为应对气候变化挑战、守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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