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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网信办公布《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管理办法》
新华社北京2月14日电 记者14日从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获悉,国家网信办近日公布《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管理办法》,旨在为个人信息处理者开展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提供系统性、针对性、可操作性的规范,提升个人信息处理活动合法合规水平,保护个人信息权益。
国家网信办有关负责人表示,当前,个人信息被企业、机构甚至个人广泛收集使用,个人信息保护和个人信息利用的矛盾日益突出。为压实个人信息处理者个人信息保护主体责任,加强个人信息处理活动风险控制和监督,个人信息保护法、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对个人信息处理者开展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作了规定。为有效落实法律法规要求,国家网信办制定出台办法,对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活动的开展、合规审计机构的选择、合规审计的频次、个人信息处理者和专业机构在合规审计中的义务等作出细化规定。
办法明确了个人信息处理者开展合规审计的两种情形。一是个人信息处理者自行开展合规审计的,应当由个人信息处理者内部机构或者委托专业机构定期对其处理个人信息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情况进行合规审计。处理超过1000万人个人信息的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每两年至少开展一次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二是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职责的部门发现个人信息处理活动存在较大风险、可能侵害众多个人的权益或者发生个人信息安全事件的,可以要求个人信息处理者委托专业机构对个人信息处理活动进行合规审计。
办法将于2025年5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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